关于2022年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査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2年上半年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査情况的通报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上半年在本市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业务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含外省、外市进宁企业)库中随机抽取南京 (略) 等6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从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3名执法人员,成立一个检查小组,对南京 (略) 、江苏钟山 (略) 、南京美田 (略) 、江苏志诚 (略) 、 (略) 、南京建宁 (略) 6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主要通过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查阅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相关资料、抽查“e路阳光”交易平台电子件等形式开展,共抽查了代理机构近一年来代理招投标备案事项22个标段。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出现的问题相比2021年明显减少,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招投标政策法规精神,自觉加强学习,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自身从业行为,不断提高招标代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了建设单位的招标需求。
二、存在问题
此次检查中发现,被检单位在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1.对从业人员相关招投标文件业务培训不完善。
2.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落实问题整改。各被检代理机构要针对通报附件中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尽快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底前上报江宁 (略) 招投标管理科。
2.抓好学习培训。近两年来,住房 (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继出台招投标规定、招标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等相关文件,各招标代理机构应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有关政策调整和市场需要。
3.规范代理行为。各招标代理结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4.不断总结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和完善,加大对代理机构信用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全区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具体问题一览表
南京市江宁 (略)
2022年7月13日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上半年在本市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业务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含外省、外市进宁企业)库中随机抽取南京 (略) 等6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从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3名执法人员,成立一个检查小组,对南京 (略) 、江苏钟山 (略) 、南京美田 (略) 、江苏志诚 (略) 、 (略) 、南京建宁 (略) 6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主要通过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查阅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相关资料、抽查“e路阳光”交易平台电子件等形式开展,共抽查了代理机构近一年来代理招投标备案事项22个标段。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出现的问题相比2021年明显减少,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招投标政策法规精神,自觉加强学习,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自身从业行为,不断提高招标代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了建设单位的招标需求。
二、存在问题
此次检查中发现,被检单位在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1.对从业人员相关招投标文件业务培训不完善。
2.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落实问题整改。各被检代理机构要针对通报附件中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尽快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底前上报江宁 (略) 招投标管理科。
2.抓好学习培训。近两年来,住房 (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继出台招投标规定、招标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等相关文件,各招标代理机构应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有关政策调整和市场需要。
3.规范代理行为。各招标代理结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4.不断总结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和完善,加大对代理机构信用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全区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具体问题一览表
南京市江宁 (略)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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