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创佳展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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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创佳展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北省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通城 (略) 综合股。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0715-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咸宁 (略) (略) (通城县隽水镇 (略) )

环评机构:湖北 (略)

项目名称:湖北省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玉立大道373 号

建设单位:湖北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 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玉立大道373 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293m2。项目租赁 (略) (略) 房的一半,建设展板和锁架生产线,年产锁架 点击查看>> 件、展板1200件。

二、该项 (略) 门备案登记,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该项目未列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咸宁市通城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通城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铁柱港河。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为木材加工粉尘(颗粒物)、粘胶废气(VOCs)、打磨废气(颗粒物)、调漆、喷漆、晾干废气(VOCs、二 点击查看>> 苯)、丝印废气(VOCs)。其中,木材加工粉尘采用移动式收尘 (略) 理后排放;粘胶废气、丝印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打磨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吸风后进入“水帘+UV光催化氧化(前置过滤附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VOCs、二 点击查看>> 苯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木屑、打磨粉尘、白乳胶和油墨废包装桶)、危险废物(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其中:废边角料及木屑、打磨粉尘、白乳胶和油墨废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的规定;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置 (略) 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直接排放,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生活垃圾交 (略) (略) 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修边机、裁板机、钻孔机等机械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单位须向生 (略) 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运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七、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通城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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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北省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通城 (略) 综合股。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0715-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咸宁 (略) (略) (通城县隽水镇 (略) )

环评机构:湖北 (略)

项目名称:湖北省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玉立大道373 号

建设单位:湖北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1. 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玉立大道373 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293m2。项目租赁 (略) (略) 房的一半,建设展板和锁架生产线,年产锁架 点击查看>> 件、展板1200件。

二、该项 (略) 门备案登记,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该项目未列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咸宁市通城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通城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铁柱港河。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为木材加工粉尘(颗粒物)、粘胶废气(VOCs)、打磨废气(颗粒物)、调漆、喷漆、晾干废气(VOCs、二 点击查看>> 苯)、丝印废气(VOCs)。其中,木材加工粉尘采用移动式收尘 (略) 理后排放;粘胶废气、丝印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打磨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吸风后进入“水帘+UV光催化氧化(前置过滤附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VOCs、二 点击查看>> 苯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木屑、打磨粉尘、白乳胶和油墨废包装桶)、危险废物(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其中:废边角料及木屑、打磨粉尘、白乳胶和油墨废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的规定;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置 (略) 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直接排放,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生活垃圾交 (略) (略) 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修边机、裁板机、钻孔机等机械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单位须向生 (略) 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运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七、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通城县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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