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盛伟基业玻璃钢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新疆盛伟基业玻璃钢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盛 (略) :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盛 (略) 年产6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租赁新疆徐工 (略) (略) 房,项目区 (略) ,南侧为新疆聚 (略) ,西侧为 (略) ,北侧为新疆海湾 (略) 。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1′ 点击查看>> ″,北纬44°6′ 点击查看>> ″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该项目设置两条玻璃钢生产线,通过树脂搅拌、结构层缠绕及固化、脱模、修整等工序,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00吨玻璃钢制品的规模。该项目冬季不生产,不涉及供暖。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 (略) (略) 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搅拌、缠绕、常温固化成型均设置在密闭操作间进行,并设置排风系统和软帘。缠绕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灯管+ (略) 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修正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布 (略) 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的特别排放限值60mg/m3要求、颗粒物20mg/m3要求,有组织苯 点击查看>> 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排放浓度20mg/m3要求;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9的特别排放限值4mg/m3要求、颗粒物1mg/m3要求,厂界内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排放浓度6mg/m3要求,无组织苯 点击查看>> 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厂界排放浓度5mg/m3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需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固废为边角料、除尘器收尘,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集 (略) 置;生活垃圾统一 (略) 门定时清运。
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弃树脂桶、固化剂桶、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催化剂,设置标准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交由有 (略) 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五)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92t/a,VOCs :1.327t/a;颗粒物倍量替代量为:0.184t/a,VOCs倍量替代量为:2.654t/a,颗粒物从昌吉市 (略) 拆除4台20t/h燃煤锅炉中落实;VOCs从新疆 (略) 光氧催化+过滤吸附沥青烟气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中落实。
三、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 (略) 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2022年7月6日
新疆盛 (略) :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盛 (略) 年产60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租赁新疆徐工 (略) (略) 房,项目区 (略) ,南侧为新疆聚 (略) ,西侧为 (略) ,北侧为新疆海湾 (略) 。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1′ 点击查看>> ″,北纬44°6′ 点击查看>> ″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该项目设置两条玻璃钢生产线,通过树脂搅拌、结构层缠绕及固化、脱模、修整等工序,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00吨玻璃钢制品的规模。该项目冬季不生产,不涉及供暖。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 (略) (略) 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搅拌、缠绕、常温固化成型均设置在密闭操作间进行,并设置排风系统和软帘。缠绕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灯管+ (略) 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修正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布 (略) 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的特别排放限值60mg/m3要求、颗粒物20mg/m3要求,有组织苯 点击查看>> 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排放浓度20mg/m3要求;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9的特别排放限值4mg/m3要求、颗粒物1mg/m3要求,厂界内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排放浓度6mg/m3要求,无组织苯 点击查看>> 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厂界排放浓度5mg/m3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需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固废为边角料、除尘器收尘,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集 (略) 置;生活垃圾统一 (略) 门定时清运。
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弃树脂桶、固化剂桶、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催化剂,设置标准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交由有 (略) 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五)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92t/a,VOCs :1.327t/a;颗粒物倍量替代量为:0.184t/a,VOCs倍量替代量为:2.654t/a,颗粒物从昌吉市 (略) 拆除4台20t/h燃煤锅炉中落实;VOCs从新疆 (略) 光氧催化+过滤吸附沥青烟气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中落实。
三、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 (略) 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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