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山市德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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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山市德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略) 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 (略) 用地位于中山市 (略) 8号,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50平方米,土地来源(用途)为出让用地(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 (略) ,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指标: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米。

  该用地在《中山市东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东凤镇总体规划(2002-2020年)修编》中为建设用地,在东凤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中为一类工业用地,控规指标: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为100米)。

  依据东凤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为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 (略) (略) 中山 (略) (略) ,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中山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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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变更中山市 (略) 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x

   (略) 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 (略) 用地位于中山市 (略) 8号,用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50平方米,土地来源(用途)为出让用地(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 (略) ,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指标: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米。

  该用地在《中山市东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为建设用地,在《中山市东凤镇总体规划(2002-2020年)修编》中为建设用地,在东凤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中为一类工业用地,控规指标: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为100米)。

  依据东凤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为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 (略) (略) 中山 (略) (略) ,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中山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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