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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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实施方案

开住建字(2022) (略)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作,提升审批便捷度和企业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含占用、 (略) 审批,依 (略) 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及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工程建设占用、 (略) 或者跨越、 (略) 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等3个事项)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 (略) 理设施审核,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等3个事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由 (略) 负责牵头组织办理。其中,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须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规划调整程序后,方可组织实施。“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作为一个审批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的办理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受理,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审批,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站式办理”, (略) 门、单位不得在政务服务大厅之外单独办理上述已合并的任何事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职责分工

(略) 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略) 门,负责事项的具体办理,牵头组织联合审查、联合踏勘及会商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在工程审批系统开发设置事项办理流程环节, (略) 有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纳入系统全程网办,实行全过程预警提醒和时限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警、 (略) 、 (略) (略) 门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的联合审查(联合踏勘)部门,住房 (略) 负责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城镇 (略) 理设施事项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的相应业务,同时负责对申请人提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 (略) 依法依 (略) 占用费、 (略) 挖掘修复费、城市绿化补偿费等相关费用进行核算,统一收缴至财政非税专户。 (略) 门对 (略) 、 (略) (略) 口等事项的交通安全和畅通进行审查。同时,作 (略) 门,要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现场核查、动态巡查,对未落实审批要求的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按照法 (略) 罚。

三、主要任务和审批流程

(一)整合申请表单,合并申请材料。根据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确定的统一标准,对事项申请表单和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优化,将合并前六个事项的申请表单整合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详见附件1),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一套材料”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形成申请材料清单及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取得的要注明免提交,各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清单以外的任何材料。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清单组成一套卷宗,涉密项目按照保密要求实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运行。

(二)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流程分为受理、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缴费)、决定三个环节,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联合踏勘和缴费时限不计入),除受理环节为即办外,其余2个环节均为1个工作日,对办理时限进行全程预警和监督,既考核整个事项的办结时限,也考核每个环节的完成时限。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如下:

1.受理。综合窗口人员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或综合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补齐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待补齐补正后予以受理;符合条件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分发给相关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缴费)部门,进入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缴费)环节。

2.联合审查。

(1)联合踏勘。 (略) 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住房 (略) 、 (略) 、公安交警、 (略)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联合踏勘,要求申请人指定专门人员现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需要放线、验线的项目提醒其踏勘前做好准备工作。 (略) 门要按照规定明确参加联合踏勘的人员AB角或ABC角,确保按时派员参加联合踏勘,并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进行现场核查,当场出具踏勘意见并签字。

(2)联合审查、缴费。 (略) 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对申请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联合踏勘情况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加盖公章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工程审批系 (略) , (略) 汇总形成联合审查意见。技术审查意见应视情况 (略) 占用费、 (略) 挖掘修复费、城市绿化补偿费等收费事项申请人缴费完成证明意见。

(3)整改完善。联合审查意见一致通过的项目,直接进入许可审批环节。联合审查意见未一致通过的项目, (略) 汇总存在问题或整改要求形成整改通知书,通过系统或综合窗口反馈至申请人进行整改完善。申请人完成整改完善后,仍需通过系统或综合窗口提报, (略) (略) 门进行联合审查或联合踏勘;经联合审查或联合踏勘后还有问题再反馈申请人整改完善, (略) 符合要求,一致通过。往返超过3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终止审批,退回申请人,重新按新办件申请。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缴费)过程中存在重大分歧的, (略) 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解决。

3.决定。联合审查意见一致通过后, (略) 按照许可审批程序,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审批决定,制发《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并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免费邮寄给申请人或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自行领取。批准结果信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两种方式推送给相 (略) 门。

(三)统一证书格式,推行告知承诺。将原来六个事项的办理结果批复文件合并为全市统一格式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详见附件4),按照审批权 (略) 公章(电子印章),实行纸质证照或电子证照同步制发,纳入电子证照库统一管理应用。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人申报时要提交全市统一格式的的承诺书(详见附件5),对项目施工组织作出相应承诺, (略) 门要加强批后监管,对不履行承诺或不实承诺,依法依 (略) 理,并根据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管理。

附件清单:

1.开鲁县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

2.申请材料清单及示范文本

3.开鲁县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流程图

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样本)

5.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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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住建字(2022) (略)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作,提升审批便捷度和企业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含占用、 (略) 审批,依 (略) 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及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工程建设占用、 (略) 或者跨越、 (略) 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等3个事项)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 (略) 理设施审核,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等3个事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由 (略) 负责牵头组织办理。其中,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须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规划调整程序后,方可组织实施。“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作为一个审批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的办理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受理,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审批,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站式办理”, (略) 门、单位不得在政务服务大厅之外单独办理上述已合并的任何事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职责分工

(略) 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略) 门,负责事项的具体办理,牵头组织联合审查、联合踏勘及会商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在工程审批系统开发设置事项办理流程环节, (略) 有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纳入系统全程网办,实行全过程预警提醒和时限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警、 (略) 、 (略) (略) 门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的联合审查(联合踏勘)部门,住房 (略) 负责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城镇 (略) 理设施事项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的相应业务,同时负责对申请人提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 (略) 依法依 (略) 占用费、 (略) 挖掘修复费、城市绿化补偿费等相关费用进行核算,统一收缴至财政非税专户。 (略) 门对 (略) 、 (略) (略) 口等事项的交通安全和畅通进行审查。同时,作 (略) 门,要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现场核查、动态巡查,对未落实审批要求的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按照法 (略) 罚。

三、主要任务和审批流程

(一)整合申请表单,合并申请材料。根据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确定的统一标准,对事项申请表单和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优化,将合并前六个事项的申请表单整合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详见附件1),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一套材料”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形成申请材料清单及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取得的要注明免提交,各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清单以外的任何材料。申请人按照申请材料清单组成一套卷宗,涉密项目按照保密要求实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运行。

(二)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流程分为受理、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缴费)、决定三个环节,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联合踏勘和缴费时限不计入),除受理环节为即办外,其余2个环节均为1个工作日,对办理时限进行全程预警和监督,既考核整个事项的办结时限,也考核每个环节的完成时限。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如下:

1.受理。综合窗口人员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或综合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补齐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待补齐补正后予以受理;符合条件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分发给相关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缴费)部门,进入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缴费)环节。

2.联合审查。

(1)联合踏勘。 (略) 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住房 (略) 、 (略) 、公安交警、 (略)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联合踏勘,要求申请人指定专门人员现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需要放线、验线的项目提醒其踏勘前做好准备工作。 (略) 门要按照规定明确参加联合踏勘的人员AB角或ABC角,确保按时派员参加联合踏勘,并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进行现场核查,当场出具踏勘意见并签字。

(2)联合审查、缴费。 (略) 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对申请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联合踏勘情况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加盖公章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工程审批系 (略) , (略) 汇总形成联合审查意见。技术审查意见应视情况 (略) 占用费、 (略) 挖掘修复费、城市绿化补偿费等收费事项申请人缴费完成证明意见。

(3)整改完善。联合审查意见一致通过的项目,直接进入许可审批环节。联合审查意见未一致通过的项目, (略) 汇总存在问题或整改要求形成整改通知书,通过系统或综合窗口反馈至申请人进行整改完善。申请人完成整改完善后,仍需通过系统或综合窗口提报, (略) (略) 门进行联合审查或联合踏勘;经联合审查或联合踏勘后还有问题再反馈申请人整改完善, (略) 符合要求,一致通过。往返超过3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终止审批,退回申请人,重新按新办件申请。联合审查(联合踏勘、缴费)过程中存在重大分歧的, (略) 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解决。

3.决定。联合审查意见一致通过后, (略) 按照许可审批程序,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审批决定,制发《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并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免费邮寄给申请人或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自行领取。批准结果信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两种方式推送给相 (略) 门。

(三)统一证书格式,推行告知承诺。将原来六个事项的办理结果批复文件合并为全市统一格式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详见附件4),按照审批权 (略) 公章(电子印章),实行纸质证照或电子证照同步制发,纳入电子证照库统一管理应用。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人申报时要提交全市统一格式的的承诺书(详见附件5),对项目施工组织作出相应承诺, (略) 门要加强批后监管,对不履行承诺或不实承诺,依法依 (略) 理,并根据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管理。

附件清单:

1.开鲁县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

2.申请材料清单及示范文本

3.开鲁县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流程图

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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