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岑巩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置细则》听证会的公告
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岑巩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置细则》听证会的公告
岑巩 (略) 关于举行《岑巩县违法用地 (略) 置细则》听证会的公告
岑自然资听公告字〔2022〕1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眼我县当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有限简称“两违”)的现状, (略) 置“两违”工作,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略) (略) )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举行《岑巩县违法用地 (略) 置细则》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岑巩县违法用地 (略) 置细则
二、听证机构:岑巩 (略)
三、听证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10:00
四、听证地点:岑巩 (略) 六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41名
利害关系代表6名;11个乡镇推荐代表11人;街道推荐代表8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 (略) 门代表、法律工作者16人,由县政府邀请。
六、听证代表产生
(一)利害关系代表的产生
1.岑巩县辖区内的“两违”行为业主,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
2. (略) 会发展和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方意见。
3.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表达能力。
4.符合上述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7月23日17:00前到岑巩 (略) (新兴大道 (略) )报名。报名人数超过6名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代表。
(二)推荐代表和特邀代表的产生
1.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解或熟悉相关政策,且有意参加听证会者,经本人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社区)代表议事会推荐,成为居委会(社区)听证代表候选人。
2.候选人经居委会(社区)代表议事会选举后当选为居委会(社区)听证代表。议事会须有50%以上的代表出席,当选 (略) 获票数多的当选。
3.当选居委会(社区)听证代表的资格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审核。
4.街道、乡镇当选听证代表,由 (略) 门填写登记表,加盖印章,于2022年7月23日17:00前报送岑巩 (略) 。
5.特邀代表由岑巩 (略) 根据拟听证事项指定产生。
6.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发出《听证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准时参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听证会代表需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 (略) 罚法》等相关政策,了解我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情况,知晓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略) (略) 会公平带来的危害和阻碍。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据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言简明扼要,有理有据。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岑巩 (略)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任胡明;联系电话:0855- 点击查看>> )
岑巩 (略) 关于举行《岑巩县违法用地 (略) 置细则》听证会的公告
岑自然资听公告字〔2022〕1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眼我县当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有限简称“两违”)的现状, (略) 置“两违”工作,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略) (略) )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举行《岑巩县违法用地 (略) 置细则》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岑巩县违法用地 (略) 置细则
二、听证机构:岑巩 (略)
三、听证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10:00
四、听证地点:岑巩 (略) 六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41名
利害关系代表6名;11个乡镇推荐代表11人;街道推荐代表8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 (略) 门代表、法律工作者16人,由县政府邀请。
六、听证代表产生
(一)利害关系代表的产生
1.岑巩县辖区内的“两违”行为业主,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
2. (略) 会发展和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方意见。
3.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表达能力。
4.符合上述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7月23日17:00前到岑巩 (略) (新兴大道 (略) )报名。报名人数超过6名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代表。
(二)推荐代表和特邀代表的产生
1.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解或熟悉相关政策,且有意参加听证会者,经本人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社区)代表议事会推荐,成为居委会(社区)听证代表候选人。
2.候选人经居委会(社区)代表议事会选举后当选为居委会(社区)听证代表。议事会须有50%以上的代表出席,当选 (略) 获票数多的当选。
3.当选居委会(社区)听证代表的资格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审核。
4.街道、乡镇当选听证代表,由 (略) 门填写登记表,加盖印章,于2022年7月23日17:00前报送岑巩 (略) 。
5.特邀代表由岑巩 (略) 根据拟听证事项指定产生。
6.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发出《听证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准时参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听证会代表需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 (略) 罚法》等相关政策,了解我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情况,知晓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略) (略) 会公平带来的危害和阻碍。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据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言简明扼要,有理有据。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岑巩 (略)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任胡明;联系电话:0855-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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