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臻五金技术有限公司(扩建)
东莞新臻五金技术有限公司(扩建)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扩建)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桥头镇郎厦 (略) 5 号 Y1、 Y2、 Y3 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位于东莞市桥头镇郎厦 (略) 5 号 Y1、Y2、 Y3 栋, 扩建前占地面积为 7000m2,建筑面积为 7000m2, (略) (略) 卫星坐标: 北纬 23° 2" 点击查看>> ",东经 114° 4"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从事压铸箱体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压铸箱体 3 万件,扩建后,项目总投资 1400 万元,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主要从事压铸箱体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压铸箱体 4.2 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项目水喷淋装置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喷砂、喷粉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再经自 (略) 理后高空排放;烤粉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再经余热回收装置+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压铸、熔化工序废气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 (略) 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 (略) 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 (略) 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加强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7-15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扩建后申报的环氧树脂粉末使用量与喷 (略) 需的粉末量不匹配;环氧树脂粉末衡算过程中总表面积计算有误,需重新衡算环氧树脂粉末使用量;鉴于项目扩建前后的产品 (略) 分设施存在依托关系,建议《报告表》按扩建后整体进行评价;未核实液化石油气的使用量后重新衡算燃料燃烧废气源强;未核实扩建后环氧树脂粉末的使用量后重新衡算喷粉、烤粉源强;遗漏CNC、面包炉等高噪声设备源强分析;未核实扩建的产品是否需要依托原有的清洗线,扩建项目是否增加清洗废水;未核实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是否低于40℃,未核实废气在进入活性吸附前是否需要 (略) 理。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扩建)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桥头镇郎厦 (略) 5 号 Y1、 Y2、 Y3 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位于东莞市桥头镇郎厦 (略) 5 号 Y1、Y2、 Y3 栋, 扩建前占地面积为 7000m2,建筑面积为 7000m2, (略) (略) 卫星坐标: 北纬 23° 2" 点击查看>> ",东经 114° 4"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从事压铸箱体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压铸箱体 3 万件,扩建后,项目总投资 1400 万元,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主要从事压铸箱体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压铸箱体 4.2 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项目水喷淋装置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喷砂、喷粉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再经自 (略) 理后高空排放;烤粉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再经余热回收装置+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压铸、熔化工序废气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 (略) 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 (略) 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 (略) 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加强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7-15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扩建后申报的环氧树脂粉末使用量与喷 (略) 需的粉末量不匹配;环氧树脂粉末衡算过程中总表面积计算有误,需重新衡算环氧树脂粉末使用量;鉴于项目扩建前后的产品 (略) 分设施存在依托关系,建议《报告表》按扩建后整体进行评价;未核实液化石油气的使用量后重新衡算燃料燃烧废气源强;未核实扩建后环氧树脂粉末的使用量后重新衡算喷粉、烤粉源强;遗漏CNC、面包炉等高噪声设备源强分析;未核实扩建的产品是否需要依托原有的清洗线,扩建项目是否增加清洗废水;未核实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是否低于40℃,未核实废气在进入活性吸附前是否需要 (略) 理。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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