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场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技术报告》的批前公示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场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技术报告》的批前公示
定安县自然 (略)
关于《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场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技术报告》的批前公示
为推进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根据县政 (略) 署,我局启动了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 (略) 部规划调整工作。 (略) 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位于定安县定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紧靠定227县道(定南线),距离定安县政府9公里,距离文临高速1.2公里。
二、调整原因
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虽是农业生产中的副产品和重要资源,但由于长期以来对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资源认识不足,资源观念薄弱,加之受农时、技术、劳力、比较效益及传统耕作习惯等因素的影响,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低,导致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浪费严重,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生活有机垃圾焚烧、畜禽粪便乱堆乱排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污染,使得农村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本项目建设将有效遏制生活有机垃圾焚烧和畜禽粪便废弃,减少环境污染,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防治农业污染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给乡村居民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是推动资源节约型、 (略) 会建设的需要。
三、调整内容
调整前:“多规合一”中规划为林地,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
调整后: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1309),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0米,机动车停车位0.2个/100㎡建筑面积。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拟调整地块区位示意图。
(二)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场用地地块控制分图则(调整后)。
五、公示时间:30日(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3日)。
六、公示地点
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 点击查看>> ),建设项目现场,定安县自然 (略) (略) ,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https:/ 点击查看>> )。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 26.com。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城乡规 (略) 办公室204。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0898- 点击查看>> ,联系人:黄工。
定安县自然 (略)
2022年7月15日
定安县自然 (略)
关于《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场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技术报告》的批前公示
为推进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根据县政 (略) 署,我局启动了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 (略) 部规划调整工作。 (略) 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位于定安县定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紧靠定227县道(定南线),距离定安县政府9公里,距离文临高速1.2公里。
二、调整原因
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虽是农业生产中的副产品和重要资源,但由于长期以来对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资源认识不足,资源观念薄弱,加之受农时、技术、劳力、比较效益及传统耕作习惯等因素的影响,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低,导致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浪费严重,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生活有机垃圾焚烧、畜禽粪便乱堆乱排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污染,使得农村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本项目建设将有效遏制生活有机垃圾焚烧和畜禽粪便废弃,减少环境污染,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防治农业污染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给乡村居民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是推动资源节约型、 (略) 会建设的需要。
三、调整内容
调整前:“多规合一”中规划为林地,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
调整后: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1309),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0米,机动车停车位0.2个/100㎡建筑面积。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拟调整地块区位示意图。
(二)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场用地地块控制分图则(调整后)。
五、公示时间:30日(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3日)。
六、公示地点
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 点击查看>> ),建设项目现场,定安县自然 (略) (略) ,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https:/ 点击查看>> )。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 26.com。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城乡规 (略) 办公室204。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0898- 点击查看>> ,联系人:黄工。
定安县自然 (略)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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