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1年4月2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青龙沟金矿323矿段(南)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为现有323矿段露采工程闭坑后的接续工程。项目开采规模为15万吨/年,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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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1年4月2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青龙沟金矿323矿段(南)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为现有323矿段露采工程闭坑后的接续工程。项目开采规模为15万吨/年,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青 (略) 青龙沟金矿323矿段(南)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西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青 (略) 青龙沟金矿323矿段(南)采矿项目

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青 (略)




青海省环境科 (略)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为现有323矿段露采工程闭坑后的接续工程。项目开采规模为15万吨/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为3560~3385m,服务年限3.8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青龙沟矿区323矿段南露天采场,扩建现有323矿段排土场,其他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开采矿石运往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落实 (略) (略) 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 (略) 《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以及《青海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青海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将绿色矿山建设政策和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贯穿到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建设开采方式科学、资源利用高效、企业管理规范、生产工艺环保、矿山环境优美的绿色矿山。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矿山开采要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强化对开发范围内临时占地的控制,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禁止对开发范围外的区域造成新的扰动和破坏。同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定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恢复措施,将矿山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景观、地表植被保护,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矿山服务期满后,按照矿山闭坑有关规定要求,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强 (略) 理处置措施。矿山建设运营产生的废石严禁随意丢弃,废石应优先用于现有采空区回填,其余送至排土场堆存;排土场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沾染矿物油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贮存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有关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 (略) 置 (略) 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暂时无法鉴定的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矿坑涌水沉淀池污泥等固体废物收集后,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并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 (略) 置。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矿坑涌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采矿作业及排土场降尘;排土场淋溶水收集到排土场下游淋溶水收集池中,用于排土场洒水降尘,禁止废污水排入外环境;在露天采场周边、排土场上游设置排洪截水沟疏引雨水, (略) 雨水进入采场及排土场。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矿坑涌水沉淀池、排土场淋溶水收集池采用重点防渗,防渗性能应满足6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现有地下水监控井对地下水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材料堆放、装卸、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采取硬化、覆盖压实等措施减少扰动区域风力侵蚀。运营期采矿作业采用配备干式补尘器的钻机,并对作业面洒水降尘,排土场洒水降尘、压实, (略) 进行洒水抑尘,确保采矿作业及排土场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 (略) 界浓度监控限值。矿山建设及开采期须严格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 (略) 移动机械。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和生产期优先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运营期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土壤监测技术要求,定期对矿区土壤进行监测,发现重金属超标则对受损土壤采取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的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青龙沟矿区已开展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优化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废气、废水、土壤、噪声等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 (略) 门并采取有 (略) 置。厂区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物资。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0971- 点击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青 (略) 青龙沟金矿323矿段(南)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西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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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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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

电话

1

青 (略) 青龙沟金矿323矿段(南)采矿项目

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青 (略)




青海省环境科 (略)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大柴旦镇,为现有323矿段露采工程闭坑后的接续工程。项目开采规模为15万吨/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为3560~3385m,服务年限3.8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青龙沟矿区323矿段南露天采场,扩建现有323矿段排土场,其他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开采矿石运往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落实 (略) (略) 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 (略) 《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以及《青海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青海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将绿色矿山建设政策和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贯穿到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建设开采方式科学、资源利用高效、企业管理规范、生产工艺环保、矿山环境优美的绿色矿山。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矿山开采要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强化对开发范围内临时占地的控制,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禁止对开发范围外的区域造成新的扰动和破坏。同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定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恢复措施,将矿山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景观、地表植被保护,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矿山服务期满后,按照矿山闭坑有关规定要求,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强 (略) 理处置措施。矿山建设运营产生的废石严禁随意丢弃,废石应优先用于现有采空区回填,其余送至排土场堆存;排土场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沾染矿物油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贮存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有关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 (略) 置 (略) 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暂时无法鉴定的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矿坑涌水沉淀池污泥等固体废物收集后,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并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 (略) 置。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矿坑涌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采矿作业及排土场降尘;排土场淋溶水收集到排土场下游淋溶水收集池中,用于排土场洒水降尘,禁止废污水排入外环境;在露天采场周边、排土场上游设置排洪截水沟疏引雨水, (略) 雨水进入采场及排土场。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矿坑涌水沉淀池、排土场淋溶水收集池采用重点防渗,防渗性能应满足6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现有地下水监控井对地下水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材料堆放、装卸、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采取硬化、覆盖压实等措施减少扰动区域风力侵蚀。运营期采矿作业采用配备干式补尘器的钻机,并对作业面洒水降尘,排土场洒水降尘、压实, (略) 进行洒水抑尘,确保采矿作业及排土场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 (略) 界浓度监控限值。矿山建设及开采期须严格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 (略) 移动机械。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和生产期优先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运营期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土壤监测技术要求,定期对矿区土壤进行监测,发现重金属超标则对受损土壤采取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的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青龙沟矿区已开展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优化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废气、废水、土壤、噪声等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 (略) 门并采取有 (略) 置。厂区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物资。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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