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项目议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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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项目议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8 15:21访问次数:

为贯 (略) 常务 (略) 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要求,为掌握本辖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用人 (略) 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切实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对本辖区40家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完成,拟对本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委托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测对象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重点行业包括家具制造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规模80%以上为小微企业。重点监测项目包括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铅、铜尘、矽尘、噪声等10 余种。

二、委托内容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调查

完成40家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健康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职业健康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设置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填写《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由招标单位提供)。

2.用人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

a.完成40家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采样与检测,并按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填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登记汇总表》(由招标单位提供)纸质和电子版资料。监测点选取及监测方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1)若企业2021年监测结果中粉尘或化学毒物超标,岗位及相应的工作地点应纳入监测范围;

(2) 每个用人单位粉尘或化学毒物监测重点岗位(见附录2)不少于4个,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监测点,监测点应 (略) 在工作地点内选取;当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岗位少于4个时, (略) 进行监测,并将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非重点岗位纳入监测,以满足监测岗位数量不少于4个的要求。

(3) 当用人单位中同时存在2种及以上粉尘和/或化学毒物时,每个因素需分别选取不少于4个岗位进行监测,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工作地点作为监测点。

(4) 上一年度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中出现由重点职业 (略) 致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或确诊职业病的岗位必须进行检测。

(5) 除石棉粉尘外,检测粉尘应同时检测其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对明确性质为煤尘、矽尘和水泥尘的,仅需开展呼尘检测;不明确粉尘性质的需同时检测总尘和呼尘。最终监测结果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监测结果为依据,如最终判定为 GBZ 2.1中有呼尘职业接触限值的,则仅上报呼尘浓度,仅有总粉尘职业接触限值的,则上报总粉尘浓度。

(6) 粉尘短时间峰接触浓度(CPE) (略) 定点短时间检测,采样时间段不少于两个,且应包括可能最高浓度的时间段。

(7)化学毒物短时间浓度(CSTE)、最高接触浓度(CME)和短时间峰接触浓度(CPE) (略) 定点短时间检测,采样时间段不少于两个,且应包括可能最高浓度的时间段。

(8)根据作业方式选取相应的检测方法对接触粉尘或化学毒物的岗位的CTWA 进行检测:①固定作业的岗位,可采用定点或个体长时间采样,采样时长不少于25%的工作班时间;②流动或巡检作业的岗位,应采用个体长时间采样,采样时长不少于50%的工作班时间,且应保证采 (略) 有接触有害因素的工作内容。

(9)监测使用有机化学品的岗位,当不能确定有机化学品中是否含有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 点击查看>> 苯、 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 三氯 点击查看>> 烷、正己烷或三氯 点击查看>> 烯时,应对有机化学品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只有检出上述任一危害因素时才可纳入监测,并且只需检测定性出来的危害因素。

(10)根据用人单位规模,对噪声接触岗位及工作地点的测量数量要求如下:①针对大、中型企业,每个用人单位接触噪声岗位监测不少于4个,对监测 (略) 有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进行测量(原则上选择80dB(A)以上的工作地点);②针对小、微型企业, (略) 有噪声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测量。

(11)根据作业方式选取相应的测量方法对噪声接触岗位的 8小时等效A声级(LEX,8h)或40小时等效A声级(LEX,W)进行测量:①劳动者整个工作班接触噪声有规律时,可依据固定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和每班噪声接触时间计算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LEX,8h),或通过个体噪声测量进行计算,若每周工作不是5天,另需换算40小时等效A声级(LEX,W)结果;②劳动者非固定地点工作或工作班接触噪声无规律时,应采用个体噪声测量方式,个体测量的时长应不少于劳动者每个工作班实际工作时间的50%, 并保证测量 (略) 有接触噪声的工作内容,依据接触时间计算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或40小时等效A声级(LEX,8h/LEX,W)。

(12)粉尘应按照 GBZ/T 192 系列标准进行采样、 检测; 化学物质应按照 GBZ/T 160 和 GBZ/T 300 系列标准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噪声应按照 GBZ/T 点击查看>> 方法进行检测; 有机化学品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检测可参照附录5《化学品中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分析和峰面积百分比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GDOHTQC 001—2020)方法进行检测。

(13)要定点采样和个体采样相结合。

b. (略) 完成15家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采样,及后续检测、报告撰写;

c.在危害因素监测定量分析前,先完成危害因素定性分析并记录、写进检测报告。

3.依据《2020年台州市重点行业职业危害监测与风险评估方案》对6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监测与风险评估。

(1)完成6家企业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企业监测;

(2)按《 (略) 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GBZ/T 298—2017进行定性、半定量、定量三种方法的软件操作进行风险评估;

(3) 完成风险评估相应工作书面总结(纸质版、电子版)。

4.具体按中国疾 (略) 职业卫生 (略) 《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方案(2022年版)》执行,方案由招标单位提供。

三、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招标要求

(略) 桥区疾 (略)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各合格投标单位参与,要求:

1.投标人资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可同时安排2组及以上监测采样组的能力;

3.投标单位注册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提供资料

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及相关检测项目通过资质认定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③投标单位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项目实施方案。

5.议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次议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商务技术 (略) 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议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议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议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项目委托报价表见附表1,议标内容及标准见附表2,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表3。

6.报名时间:2022年 7月 20日- 7月 26日(工作日)。

五、议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议标将于2022年 7月 29日下午2点半, (略) 桥区疾 (略) 三楼会议室进行(如有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医师,电话:0576-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灵 (略) 。

本次议标,中标结 (略) 桥 (略) 外网公示或电话通知为准。本次议标解释 (略) 桥区疾 (略) 。


(略) 桥 (略)

2022年 7月18日

附件: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项目委托报价表.docx

2.评标内容及标准.docx

3.小微企业声明函.docx


信息来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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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 (略) 常务 (略) 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要求,为掌握本辖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用人 (略) 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切实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对本辖区40家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完成,拟对本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委托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测对象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重点行业包括家具制造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规模80%以上为小微企业。重点监测项目包括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铅、铜尘、矽尘、噪声等10 余种。

二、委托内容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调查

完成40家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健康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职业健康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设置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填写《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由招标单位提供)。

2.用人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

a.完成40家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采样与检测,并按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填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登记汇总表》(由招标单位提供)纸质和电子版资料。监测点选取及监测方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1)若企业2021年监测结果中粉尘或化学毒物超标,岗位及相应的工作地点应纳入监测范围;

(2) 每个用人单位粉尘或化学毒物监测重点岗位(见附录2)不少于4个,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监测点,监测点应 (略) 在工作地点内选取;当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岗位少于4个时, (略) 进行监测,并将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非重点岗位纳入监测,以满足监测岗位数量不少于4个的要求。

(3) 当用人单位中同时存在2种及以上粉尘和/或化学毒物时,每个因素需分别选取不少于4个岗位进行监测,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工作地点作为监测点。

(4) 上一年度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中出现由重点职业 (略) 致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或确诊职业病的岗位必须进行检测。

(5) 除石棉粉尘外,检测粉尘应同时检测其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对明确性质为煤尘、矽尘和水泥尘的,仅需开展呼尘检测;不明确粉尘性质的需同时检测总尘和呼尘。最终监测结果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监测结果为依据,如最终判定为 GBZ 2.1中有呼尘职业接触限值的,则仅上报呼尘浓度,仅有总粉尘职业接触限值的,则上报总粉尘浓度。

(6) 粉尘短时间峰接触浓度(CPE) (略) 定点短时间检测,采样时间段不少于两个,且应包括可能最高浓度的时间段。

(7)化学毒物短时间浓度(CSTE)、最高接触浓度(CME)和短时间峰接触浓度(CPE) (略) 定点短时间检测,采样时间段不少于两个,且应包括可能最高浓度的时间段。

(8)根据作业方式选取相应的检测方法对接触粉尘或化学毒物的岗位的CTWA 进行检测:①固定作业的岗位,可采用定点或个体长时间采样,采样时长不少于25%的工作班时间;②流动或巡检作业的岗位,应采用个体长时间采样,采样时长不少于50%的工作班时间,且应保证采 (略) 有接触有害因素的工作内容。

(9)监测使用有机化学品的岗位,当不能确定有机化学品中是否含有苯、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 点击查看>> 苯、 1,2-二氯 点击查看>> 烷、 三氯 点击查看>> 烷、正己烷或三氯 点击查看>> 烯时,应对有机化学品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只有检出上述任一危害因素时才可纳入监测,并且只需检测定性出来的危害因素。

(10)根据用人单位规模,对噪声接触岗位及工作地点的测量数量要求如下:①针对大、中型企业,每个用人单位接触噪声岗位监测不少于4个,对监测 (略) 有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进行测量(原则上选择80dB(A)以上的工作地点);②针对小、微型企业, (略) 有噪声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测量。

(11)根据作业方式选取相应的测量方法对噪声接触岗位的 8小时等效A声级(LEX,8h)或40小时等效A声级(LEX,W)进行测量:①劳动者整个工作班接触噪声有规律时,可依据固定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和每班噪声接触时间计算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LEX,8h),或通过个体噪声测量进行计算,若每周工作不是5天,另需换算40小时等效A声级(LEX,W)结果;②劳动者非固定地点工作或工作班接触噪声无规律时,应采用个体噪声测量方式,个体测量的时长应不少于劳动者每个工作班实际工作时间的50%, 并保证测量 (略) 有接触噪声的工作内容,依据接触时间计算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或40小时等效A声级(LEX,8h/LEX,W)。

(12)粉尘应按照 GBZ/T 192 系列标准进行采样、 检测; 化学物质应按照 GBZ/T 160 和 GBZ/T 300 系列标准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噪声应按照 GBZ/T 点击查看>> 方法进行检测; 有机化学品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检测可参照附录5《化学品中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分析和峰面积百分比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GDOHTQC 001—2020)方法进行检测。

(13)要定点采样和个体采样相结合。

b. (略) 完成15家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采样,及后续检测、报告撰写;

c.在危害因素监测定量分析前,先完成危害因素定性分析并记录、写进检测报告。

3.依据《2020年台州市重点行业职业危害监测与风险评估方案》对6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监测与风险评估。

(1)完成6家企业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企业监测;

(2)按《 (略) 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GBZ/T 298—2017进行定性、半定量、定量三种方法的软件操作进行风险评估;

(3) 完成风险评估相应工作书面总结(纸质版、电子版)。

4.具体按中国疾 (略) 职业卫生 (略) 《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方案(2022年版)》执行,方案由招标单位提供。

三、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招标要求

(略) 桥区疾 (略)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各合格投标单位参与,要求:

1.投标人资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可同时安排2组及以上监测采样组的能力;

3.投标单位注册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提供资料

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及相关检测项目通过资质认定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③投标单位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项目实施方案。

5.议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次议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商务技术 (略) 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议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议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议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项目委托报价表见附表1,议标内容及标准见附表2,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表3。

6.报名时间:2022年 7月 20日- 7月 26日(工作日)。

五、议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议标将于2022年 7月 29日下午2点半, (略) 桥区疾 (略) 三楼会议室进行(如有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医师,电话:0576-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灵 (略) 。

本次议标,中标结 (略) 桥 (略) 外网公示或电话通知为准。本次议标解释 (略) 桥区疾 (略) 。


(略) 桥 (略)

2022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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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内容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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