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伟杰玻璃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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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伟杰玻璃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 (略)

关于拟批复开 (略) 第一分公司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 (略) 拟对开 (略) 第一分公司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7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 (略) 第一分公司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 (略) 北侧、八大街东侧河南 (略) 院内

开 (略) 第一分公司

河南省 (略)

项目位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 (略) 北侧、八大街东侧河南 (略) 院内,建设年产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中空玻璃生产线涂胶、打胶过程和夹层玻璃生产线压合、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略) 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其他行业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玻璃磨边、打孔废水和清洗废水经沉 (略) 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经污水管网入开封新区 (略) (略) 理。外排水质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开封新区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 (略) 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的废催化板、废胶桶、废活性炭、废UV光氧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 (略) 理 (略) 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1-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开封 (略)

关于拟批复开 (略) 第一分公司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 (略) 拟对开 (略) 第一分公司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7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 (略) 第一分公司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 (略) 北侧、八大街东侧河南 (略) 院内

开 (略) 第一分公司

河南省 (略)

项目位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 (略) 北侧、八大街东侧河南 (略) 院内,建设年产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29万m2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中空玻璃生产线涂胶、打胶过程和夹层玻璃生产线压合、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略) 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其他行业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玻璃磨边、打孔废水和清洗废水经沉 (略) 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经污水管网入开封新区 (略) (略) 理。外排水质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开封新区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 (略) 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的废催化板、废胶桶、废活性炭、废UV光氧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 (略) 理 (略) 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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