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遴选实施主体公告
海伦市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遴选实施主体公告
为做好2022年海伦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2022 年黑龙江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遴选实施主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积极性高,能够落实海伦市人民政府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粪肥还田利用、积极构建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积极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
2.工作基础好,种养结合较为充分,有足够能力的可提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 (略) 等市场主体,农机配套,技术成熟,可以带动市域内粪肥基本还田,有成熟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的优先扶持。
3. (略) 理设施运行顺畅,能够按照市里相关工作要求, (略) 理本地产生的畜禽粪污。
4.能够按照市级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落实完成试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申报条件
1、经营主体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固 (略) 及办公设施(提供牌 (略) 、办公设施照片)。
2、经营主体具有生产(堆沤肥)有机肥服务能力。
3、经营主体有相应的有机肥抛撒还田农业机械设备。
4、经营主体有安全责任落实,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经 (略) 会化服务能力。
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4日
四、报名地址
市政府西厢房五楼 海伦 (略)
联系人:杨先生 钟先生
为做好2022年海伦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2022 年黑龙江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遴选实施主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积极性高,能够落实海伦市人民政府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粪肥还田利用、积极构建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积极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
2.工作基础好,种养结合较为充分,有足够能力的可提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 (略) 等市场主体,农机配套,技术成熟,可以带动市域内粪肥基本还田,有成熟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的优先扶持。
3. (略) 理设施运行顺畅,能够按照市里相关工作要求, (略) 理本地产生的畜禽粪污。
4.能够按照市级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落实完成试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申报条件
1、经营主体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固 (略) 及办公设施(提供牌 (略) 、办公设施照片)。
2、经营主体具有生产(堆沤肥)有机肥服务能力。
3、经营主体有相应的有机肥抛撒还田农业机械设备。
4、经营主体有安全责任落实,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经 (略) 会化服务能力。
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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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西厢房五楼 海伦 (略)
联系人:杨先生 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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