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盐化工业园扩容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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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盐化工业园扩容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潜江国家级化工示范区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编写,将规划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规划环评报告书、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cq6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

五、规划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负责单位: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管委会

通讯地址:潜江市王场 (略)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潜江国家级化工示范区江汉盐化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编写,将规划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规划环评报告书、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cq6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

五、规划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负责单位: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管委会

通讯地址:潜江市王场 (略)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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