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东省枣庄市基建物资配套承包公司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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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东省枣庄市基建物资配套承包公司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枣庄市市中 (略) 委托南京科泓 (略) 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本次调查的原山东省枣庄市 (略) 建设用地位于枣庄市 (略) 北侧、 (略) 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东经 点击查看>> 08°北纬 点击查看>> 10°,地块总占地面积7495m2。调查地块原为山东省枣庄市 (略) 建设用地,根据枣庄市自然 (略) 《关于原山东省枣庄市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枣自资规行(市中)字(2021) (略) ),该地块土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

1、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内历史上先后为农田、 山东省枣庄市 (略) 。1981年前地块为农田,1981年山东省枣庄市 (略) 建厂生产,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木材加工、销售, (略) 停产并开始拆除;2020年-至今地块为闲置空地, 尚未开发建设。2021年该地块被政府征收。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得到结论: 地块内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来源主要为山东省枣庄市 (略) 。经判定该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砷、汞、苯并芘、石油烃等。 考虑到周边企业存在的潜在污染因子可能通过大气污染物的干湿沉降、 降雨淋溶、地下水迁移等方式影响地块整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结合周边地块污染调查结果显示: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有砷、汞、苯并芘、石油烃、PH、 镍、铜、铅、总铬、六价铬、 镉、多氯联苯、VOCs等。 故该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 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1) 采样调查方案: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钻探点位,并在该地块周边地表土无扰动位置布设土壤对照点。本次共送检20个土样(包括现场平行样4个)。土壤样品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规定的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表1中45项)、pH以及本地块与周边地块的除基本因子外的其他特征污染物石油烃、多氯联苯、总铬。

根据场地水文地质资料、《枣庄市市中区前岭改造区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略) 北片区御府花园)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可知,地块区域4.7m及以下深度土层为风化层。由现场钻探情况可知,该地块钻探至基岩(全风化层)以下0.1米仍未见地下水,同时参考广州市新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 (略) 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中“6.2.3.3若调查至风化层或地下15米仍无地下水的,可不监测地下水”可知,该地块不满足建井条件无法建设采样井,因此不再对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

(2)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各点位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 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及相应的筛选值标准。pH结果显示土壤样品均呈中性。

3、基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分析结果, 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点击查看>> -2018) 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科泓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山东,枣庄市,枣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枣庄市市中 (略) 委托南京科泓 (略) 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本次调查的原山东省枣庄市 (略) 建设用地位于枣庄市 (略) 北侧、 (略) 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东经 点击查看>> 08°北纬 点击查看>> 10°,地块总占地面积7495m2。调查地块原为山东省枣庄市 (略) 建设用地,根据枣庄市自然 (略) 《关于原山东省枣庄市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枣自资规行(市中)字(2021) (略) ),该地块土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

1、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内历史上先后为农田、 山东省枣庄市 (略) 。1981年前地块为农田,1981年山东省枣庄市 (略) 建厂生产,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木材加工、销售, (略) 停产并开始拆除;2020年-至今地块为闲置空地, 尚未开发建设。2021年该地块被政府征收。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得到结论: 地块内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来源主要为山东省枣庄市 (略) 。经判定该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砷、汞、苯并芘、石油烃等。 考虑到周边企业存在的潜在污染因子可能通过大气污染物的干湿沉降、 降雨淋溶、地下水迁移等方式影响地块整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结合周边地块污染调查结果显示: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有砷、汞、苯并芘、石油烃、PH、 镍、铜、铅、总铬、六价铬、 镉、多氯联苯、VOCs等。 故该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 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1) 采样调查方案: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钻探点位,并在该地块周边地表土无扰动位置布设土壤对照点。本次共送检20个土样(包括现场平行样4个)。土壤样品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中规定的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表1中45项)、pH以及本地块与周边地块的除基本因子外的其他特征污染物石油烃、多氯联苯、总铬。

根据场地水文地质资料、《枣庄市市中区前岭改造区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略) 北片区御府花园)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可知,地块区域4.7m及以下深度土层为风化层。由现场钻探情况可知,该地块钻探至基岩(全风化层)以下0.1米仍未见地下水,同时参考广州市新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 (略) 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中“6.2.3.3若调查至风化层或地下15米仍无地下水的,可不监测地下水”可知,该地块不满足建井条件无法建设采样井,因此不再对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

(2)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各点位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 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及相应的筛选值标准。pH结果显示土壤样品均呈中性。

3、基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分析结果, 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点击查看>> -2018) 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科泓 (略)

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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