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文水县岗位补贴类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2022-07-1817:14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文水县岗位补贴类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2022-07-1817:14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略) 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2019]1号)精神,现就我县岗位补贴类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水县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申报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期享受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申报程序。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后, (略) 需材料, (略) 提出申请; (略) 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审核后,按季度完成公示、拨付资金。
(三)所需材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信息)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附件一)
2.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二)
3.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附件三)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附件四)
5.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 (略)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9.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10.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对文水县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二)申报程序。小微企业新吸纳员工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后, (略) 需材料, (略) 提出申请; (略) 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审核后,按季度完成公示、拨付资金。
(三)所需资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信息)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2.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五)
3.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六)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 (略)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吸纳就业人员6个月工资发放的明细
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
(一)补贴对象。在文水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略) 校大中专毕业生, (略) 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 (略) 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报程序。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1年以上,办理就业登记后, (略) 需材料, (略) 提出申请; (略) 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审核后,按季度完成公示、拨付资金。
(四)所需资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信息)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七)
2.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八)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附件四)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8.劳动合同复印件
9.企业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10. (略) 门出具的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证明
1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五)注意事项。
1.劳务派遣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等不列入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数。
2. (略) 、 (略) 、派出机构、分支机构、加盟项目直营店等,或因公司转让、出资购买等情况变更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不属于首次创办企业。
五、办理地点: (略) 就业培训股(政务大厅4楼403)
联系电话:0358- 点击查看>>
文水县 (略) (略)
2022年7月13日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略) 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2019]1号)精神,现就我县岗位补贴类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水县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申报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期享受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申报程序。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后, (略) 需材料, (略) 提出申请; (略) 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审核后,按季度完成公示、拨付资金。
(三)所需材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信息)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附件一)
2.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二)
3.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附件三)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附件四)
5.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 (略)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9.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10.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对文水县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二)申报程序。小微企业新吸纳员工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后, (略) 需材料, (略) 提出申请; (略) 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审核后,按季度完成公示、拨付资金。
(三)所需资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信息)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2.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五)
3.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六)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 (略)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吸纳就业人员6个月工资发放的明细
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
(一)补贴对象。在文水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略) 校大中专毕业生, (略) 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 (略) 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报程序。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1年以上,办理就业登记后, (略) 需材料, (略) 提出申请; (略) 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审核后,按季度完成公示、拨付资金。
(四)所需资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信息)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七)
2.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八)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附件四)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8.劳动合同复印件
9.企业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10. (略) 门出具的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证明
1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五)注意事项。
1.劳务派遣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等不列入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数。
2. (略) 、 (略) 、派出机构、分支机构、加盟项目直营店等,或因公司转让、出资购买等情况变更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不属于首次创办企业。
五、办理地点: (略) 就业培训股(政务大厅4楼403)
联系电话:0358- 点击查看>>
文水县 (略) (略)
2022年7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