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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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名??称:
齐河县行 (略) 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点击查看>> /2022_ 点击查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机构:
齐河县行 (略)
齐河县行 (略) 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齐河县齐安 (略) 齐河县行 (略) (略) 一楼服务窗口

邮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

(略) 德州分公司管型母线制造项目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 (略) 与齐 (略) (略) 北

(略) 德州分公司

山东 (略)

本项目已申请总量调剂文件。

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点击查看>> %。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点击查看>> 年修订)中的“C3831 电线、电缆制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略) 为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 (略) 与齐 (略) (略) 北,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三层共挤、蒸汽加热老化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以及管母表面、管 (略) 理产生的粉尘及焊接烟尘等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如下:

①三层共挤、蒸汽加热老化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由1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管母表面、管母端头打磨粉尘以及焊接烟尘等无组织废气经移动式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略) 理后排入齐河县惠 (略) (略) 理。

综上,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管母生产线、蒸汽硫化罐、弯管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70~85dB(A)左右。治理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选择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②车 (略) : (略) 安置在车间内,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在车间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 (略) 以求 (略) 界噪声。

③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以减轻由于设备自身振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规范设备操作,严格要求设备操作人员按规范进行作业,避免设备不当操作产生瞬时高噪声及工件装卸产生间歇性噪声。

综上,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屑(除尘器集尘)、废橡胶、不合格品、废焊渣、废活性炭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如下:

①废金属屑、废橡胶、除尘器集尘、废焊渣、不合格品: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用于生产。

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 (略) 置。

③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存放区, (略) (略) 置。

综上, (略) 产生固体废物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名??称:
齐河县行 (略) 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点击查看>> /2022_ 点击查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机构:
齐河县行 (略)
齐河县行 (略) 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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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齐河县齐安 (略) 齐河县行 (略) (略) 一楼服务窗口

邮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

(略) 德州分公司管型母线制造项目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 (略) 与齐 (略) (略) 北

(略) 德州分公司

山东 (略)

本项目已申请总量调剂文件。

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点击查看>> %。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点击查看>> 年修订)中的“C3831 电线、电缆制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略) 为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 (略) 与齐 (略) (略) 北,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三层共挤、蒸汽加热老化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以及管母表面、管 (略) 理产生的粉尘及焊接烟尘等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如下:

①三层共挤、蒸汽加热老化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由1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管母表面、管母端头打磨粉尘以及焊接烟尘等无组织废气经移动式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略) 理后排入齐河县惠 (略) (略) 理。

综上,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管母生产线、蒸汽硫化罐、弯管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70~85dB(A)左右。治理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选择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②车 (略) : (略) 安置在车间内,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在车间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 (略) 以求 (略) 界噪声。

③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以减轻由于设备自身振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规范设备操作,严格要求设备操作人员按规范进行作业,避免设备不当操作产生瞬时高噪声及工件装卸产生间歇性噪声。

综上,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屑(除尘器集尘)、废橡胶、不合格品、废焊渣、废活性炭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如下:

①废金属屑、废橡胶、除尘器集尘、废焊渣、不合格品: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用于生产。

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 (略) 置。

③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存放区, (略) (略) 置。

综上, (略) 产生固体废物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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