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县长坡院子100MWp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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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宁县长坡院子100MWp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2-07-19

项目名称: (略) 子100M (略) 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贵州金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态影响防治措施(1)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的规定,本项目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原则如下:①自然资源损失的补偿原则: (略) 在区域自然资源由于本项目施工和运行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耗,因此应按自然资源损失的补偿原则进行补偿。 ②区域自然系统中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项目 (略) 部区域原有自然系统功能受到影响,因此应采取措施减少这种功能损失。③凡涉及到敏感地区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凡涉及到需要保护物种地区必须指定补偿措施。④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应遵循“避免→消减→补偿”的顺序。(2)设计阶段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优化总平面布置及施工方式,减少占地及土石方开挖,防治水土流失影响。(3)土壤保护措施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施工范围,明确施工期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 (略) ,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本工程电缆沟开挖后应及时回填。对于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布置综合库房、施工生活区、 (略) 、 (略) 等),在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单独设临时堆放点,周边砌袋装土临时挡墙,表土堆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防护,周围根据地形设置简易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回填,施工结束后布置光伏阵列。 (略) 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单位应规划设计合 (略) 路径,施工车辆应严格 (略) 线通行,禁止随意碾压,践踏便道外土地,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工程施工便道的设置应寻 (略) 相结合的利用途径。(4)植物保护 (略) 生产区植被恢复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恢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草种播种选择雨季条播或撒播,撒播前精细整地,适时抢墒种植,以保证正常出苗。(5)动物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内除蛇、蛙(属贵州省重点保护动物)外未发现其它国家级野生动物,环评要 (略) 施工和运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乱捕乱杀。(6)生态影响的减缓措施①施工活动集中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防止 点击查看>> 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影响范围。②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和动物繁殖期,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③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如野兔、鸟类、蛇、蛙等。④施工期间禁止直接对草地排放废水、废渣。⑤施工人员不得损毁和破坏当地既有水土保持设施,如护坡、拦挡、保坎等水利设施。⑥施工期不得在征地范围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施工活动。⑦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⑧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植被保护和恢复方案。⑨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⑩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应上 (略) 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 (略) 理措施。(7)水土保持措施目前,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正在编制过程中,各项水保措施应按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执行。(8)加强管理①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方案,在工程监理中应设置相应的监理人员,随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②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认识到保护项目区天然植被的重要性,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③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④施工过程中,禁止施工人员随时使用明火,防止发生火灾。⑤尽量避免在雨天和大风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 (略) 飞扬。⑥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弃土弃渣排入附近河流等天然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全面清理废弃物,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形成面源污染。2、扬尘和废气对空气影响的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 (略) 和料场等。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2)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3)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4) (略) 设置喷雾洒水设施,砂石料、水泥堆场为施工临时场地,堆场加盖防尘罩、设置喷雾洒水, (略) 起尘量。(5)材料堆放场应尽可能距环境敏感点≥100m,并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在当地主导 (略) ,定期洒水降低扬尘污染

"XMGK":"本工程场址分布于贵州省威宁县盐仓镇团结村、板底乡板底村、炉山镇法乐村,距威宁县直线距离约19km,场址海拔在1900m~2100m范围。总占地面积约2470亩( 点击查看>> hm2)。 (略) 有县道通过,光伏区对外交通条件较好,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p。(本项目以下简称“ (略) 子 (略) ”)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子100M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7月15日-2022年07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点击查看>> 传真: 085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毕节市贵毕大道520-1号毕节 (略) 规划环评科 邮编: 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 (略) 子100M (略) 项目

日期:2022-07-19

项目名称: (略) 子100M (略) 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贵州金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态影响防治措施(1)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的规定,本项目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原则如下:①自然资源损失的补偿原则: (略) 在区域自然资源由于本项目施工和运行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耗,因此应按自然资源损失的补偿原则进行补偿。 ②区域自然系统中受损区域恢复原则:项目 (略) 部区域原有自然系统功能受到影响,因此应采取措施减少这种功能损失。③凡涉及到敏感地区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凡涉及到需要保护物种地区必须指定补偿措施。④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应遵循“避免→消减→补偿”的顺序。(2)设计阶段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优化总平面布置及施工方式,减少占地及土石方开挖,防治水土流失影响。(3)土壤保护措施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施工范围,明确施工期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 (略) ,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本工程电缆沟开挖后应及时回填。对于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布置综合库房、施工生活区、 (略) 、 (略) 等),在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单独设临时堆放点,周边砌袋装土临时挡墙,表土堆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防护,周围根据地形设置简易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回填,施工结束后布置光伏阵列。 (略) 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单位应规划设计合 (略) 路径,施工车辆应严格 (略) 线通行,禁止随意碾压,践踏便道外土地,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工程施工便道的设置应寻 (略) 相结合的利用途径。(4)植物保护 (略) 生产区植被恢复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恢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草种播种选择雨季条播或撒播,撒播前精细整地,适时抢墒种植,以保证正常出苗。(5)动物保护措施评价范围内除蛇、蛙(属贵州省重点保护动物)外未发现其它国家级野生动物,环评要 (略) 施工和运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乱捕乱杀。(6)生态影响的减缓措施①施工活动集中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防止 点击查看>> 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影响范围。②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和动物繁殖期,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③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如野兔、鸟类、蛇、蛙等。④施工期间禁止直接对草地排放废水、废渣。⑤施工人员不得损毁和破坏当地既有水土保持设施,如护坡、拦挡、保坎等水利设施。⑥施工期不得在征地范围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施工活动。⑦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⑧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植被保护和恢复方案。⑨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⑩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应上 (略) 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 (略) 理措施。(7)水土保持措施目前,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正在编制过程中,各项水保措施应按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执行。(8)加强管理①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方案,在工程监理中应设置相应的监理人员,随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②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认识到保护项目区天然植被的重要性,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③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④施工过程中,禁止施工人员随时使用明火,防止发生火灾。⑤尽量避免在雨天和大风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 (略) 飞扬。⑥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弃土弃渣排入附近河流等天然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全面清理废弃物,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形成面源污染。2、扬尘和废气对空气影响的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 (略) 和料场等。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2)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3)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4) (略) 设置喷雾洒水设施,砂石料、水泥堆场为施工临时场地,堆场加盖防尘罩、设置喷雾洒水, (略) 起尘量。(5)材料堆放场应尽可能距环境敏感点≥100m,并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在当地主导 (略) ,定期洒水降低扬尘污染

"XMGK":"本工程场址分布于贵州省威宁县盐仓镇团结村、板底乡板底村、炉山镇法乐村,距威宁县直线距离约19km,场址海拔在1900m~2100m范围。总占地面积约2470亩( 点击查看>> hm2)。 (略) 有县道通过,光伏区对外交通条件较好,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p。(本项目以下简称“ (略) 子 (略) ”)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子100M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7月15日-2022年07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点击查看>> 传真: 085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毕节市贵毕大道520-1号毕节 (略) 规划环评科 邮编: 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 (略) 子100M (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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