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区域焚烧炉系统环保优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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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区域焚烧炉系统环保优化项目

华胜区域焚烧炉系统环保优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征求的网络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略) 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1.建设项目名称:华胜区域焚烧炉系统环保优化项目
  • 2.建设单位名称:上海 (略)
  •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上海达恩贝拉 (略)
  • 4.项目建设地点:金山区 (略) (略)
  • 5.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新建1套焚烧炉系统(4#焚烧炉), (略) 置华胜区域EDC装置、VCM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有机废液,以及来自天原区域TPVC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设计有 (略) 置能力为8400kg/h,有 (略) 置能力为1750kg/h,年运行时间为8000h。脱硝使用的尿素溶液利用VCM装置尿素溶解/储存罐配制,尾气利用VCM装置配套3#焚烧炉排气筒(DA020)排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华胜区域EDC装置配套1#焚烧炉及2#焚烧炉,VCM装置配套3#焚烧炉将保留备用。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6日止
  •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
  •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上海化学 (略) (略) 门卫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华胜区域焚烧炉系统环保优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征求的网络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略) 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1.建设项目名称:华胜区域焚烧炉系统环保优化项目
  • 2.建设单位名称:上海 (略)
  •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上海达恩贝拉 (略)
  • 4.项目建设地点:金山区 (略) (略)
  • 5.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新建1套焚烧炉系统(4#焚烧炉), (略) 置华胜区域EDC装置、VCM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有机废液,以及来自天原区域TPVC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设计有 (略) 置能力为8400kg/h,有 (略) 置能力为1750kg/h,年运行时间为8000h。脱硝使用的尿素溶液利用VCM装置尿素溶解/储存罐配制,尾气利用VCM装置配套3#焚烧炉排气筒(DA020)排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华胜区域EDC装置配套1#焚烧炉及2#焚烧炉,VCM装置配套3#焚烧炉将保留备用。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6日止
  •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
  •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上海化学 (略) (略) 门卫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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