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石碧角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批前征求公众意见
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石碧角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批前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平和 (略) 村石碧 (略) 。
建设单位名称:平和 (略) 村民委员会。
拟核准选址位置:平和 (略) 村石碧角。
拟核准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
拟土地用途: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拟核准建设规模:拟建建筑面积约360㎡。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 (略) 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略) 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 (略) 指定联系人联系。
平和 (略) 地址:平和县小 (略) (略) ;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黄燕。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平和 (略)
2022年7月18日
建设项目名称:平和 (略) 村石碧 (略) 。
建设单位名称:平和 (略) 村民委员会。
拟核准选址位置:平和 (略) 村石碧角。
拟核准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
拟土地用途: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拟核准建设规模:拟建建筑面积约360㎡。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 (略) 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略) 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 (略) 指定联系人联系。
平和 (略) 地址:平和县小 (略) (略) ;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黄燕。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平和 (略)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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