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对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 (略)
联系人: 李蕾
电话:0830-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泸 (略) (略) 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37J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 (略) ) | ||
法定代表人 | 文显平 | |
法定代 (略) | ||
证件类型 | ||
(略) 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泸州 (略) 关于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行政许 (略) | 泸市环泸县建函〔2022〕 (略)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略) | ||
许可内容 | 泸州 (略) 关于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 你公司报送的《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泸县石桥镇, (略) 点坐标:东经105°29′12″,北纬29°12′02″。项目改扩建井田面积9.045km2,开采区位于现有采矿权范围(原长沙庙煤矿范围)并剔除红卫水库饮用水保护区,开采标高为+445m~-280m,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井田内可采煤层为臭炭煤层,设计范围矿山保有资源量为 点击查看>> kt,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 点击查看>> kt,服务年限5.2年。项目于主平硐工程场地内设置选煤场,采取三产品重介旋流器法选煤工艺,建设一条洗煤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开采煤矿30万吨,洗煤60万吨(其中富银煤矿30万吨)的生产规模。项目开采后根据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确 (略) 建设。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并取得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产能置换方案的批复》(川煤化解办函〔2020〕 (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0978hm2,其中新增占地0.1709hm2,根据泸县石 (略) 说明,项目用地范围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相关用地规划。 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 (略) 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场地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完善施工场地周围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降雨天气,应对施工形成的高切边坡、临时弃渣体、施工材料等加盖防雨布,防止水土流失。完善煤矿生态恢复治理方案。遵循“边开采、边恢复”原则,对于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受到地表沉陷影响的,应随开采进度提前采取维护加固、维修等措施,确保居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对于受到沉陷影响的耕地和林地,应及时进行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矿井水经井下水仓絮凝、 (略) 理后综合利用;主平硐工业场地内建设一座容量1300m3的清水收集池;经酸 (略) 理后的机修废水、生活废水采用“A/O+消毒”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B排 (略) 回用; (略) 理规模20m3/d;车辆冲洗水废水收集后 (略) 置后回用;洗煤生产线废水通过6000m3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略) 内边沟,经初期雨水 (略) 理后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加棚,三面设置围挡;洗选车间全密闭,洗选废气规范收集经 (略) 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运输, (略) 设置溜桶及喷头,装卸作业时,进行连续喷雾降尘。加强 (略) (略) 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项目开采后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如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在 点击查看>> 烷体积浓度大于等于8%的抽采瓦斯(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配套建 (略) 。 (略) 发电尾气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 (略) 瓦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燃烧后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 (略) ,厂房封闭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略) 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严格按照报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废机油、废蓄电池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 (略) 置;矸石外运作为制砖原材料;生活垃 (略) (略) 置。 (六)严格按照报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矿区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加强源头控制,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分区防渗工作,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露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 (略) 于正常运行状态,保证环境安全。 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 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 五、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请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6/30 | |
有效期自 | 2022/6/30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泸州 (略) | |
许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泸州市泸 (略) | |
数据来 (略) 会信用代码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对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 (略)
联系人: 李蕾
电话:0830-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泸 (略) (略) 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37J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 (略) ) | ||
法定代表人 | 文显平 | |
法定代 (略) | ||
证件类型 | ||
(略) 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泸州 (略) 关于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行政许 (略) | 泸市环泸县建函〔2022〕 (略)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略) | ||
许可内容 | 泸州 (略) 关于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 你公司报送的《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泸县石桥镇, (略) 点坐标:东经105°29′12″,北纬29°12′02″。项目改扩建井田面积9.045km2,开采区位于现有采矿权范围(原长沙庙煤矿范围)并剔除红卫水库饮用水保护区,开采标高为+445m~-280m,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井田内可采煤层为臭炭煤层,设计范围矿山保有资源量为 点击查看>> kt,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 点击查看>> kt,服务年限5.2年。项目于主平硐工程场地内设置选煤场,采取三产品重介旋流器法选煤工艺,建设一条洗煤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开采煤矿30万吨,洗煤60万吨(其中富银煤矿30万吨)的生产规模。项目开采后根据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确 (略) 建设。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并取得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产能置换方案的批复》(川煤化解办函〔2020〕 (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0978hm2,其中新增占地0.1709hm2,根据泸县石 (略) 说明,项目用地范围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相关用地规划。 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 (略) 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场地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完善施工场地周围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降雨天气,应对施工形成的高切边坡、临时弃渣体、施工材料等加盖防雨布,防止水土流失。完善煤矿生态恢复治理方案。遵循“边开采、边恢复”原则,对于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受到地表沉陷影响的,应随开采进度提前采取维护加固、维修等措施,确保居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对于受到沉陷影响的耕地和林地,应及时进行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矿井水经井下水仓絮凝、 (略) 理后综合利用;主平硐工业场地内建设一座容量1300m3的清水收集池;经酸 (略) 理后的机修废水、生活废水采用“A/O+消毒”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B排 (略) 回用; (略) 理规模20m3/d;车辆冲洗水废水收集后 (略) 置后回用;洗煤生产线废水通过6000m3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略) 内边沟,经初期雨水 (略) 理后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加棚,三面设置围挡;洗选车间全密闭,洗选废气规范收集经 (略) 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运输, (略) 设置溜桶及喷头,装卸作业时,进行连续喷雾降尘。加强 (略) (略) 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项目开采后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如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在 点击查看>> 烷体积浓度大于等于8%的抽采瓦斯(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配套建 (略) 。 (略) 发电尾气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 (略) 瓦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燃烧后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 (略) ,厂房封闭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略) 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严格按照报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废机油、废蓄电池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 (略) 置;矸石外运作为制砖原材料;生活垃 (略) (略) 置。 (六)严格按照报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矿区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加强源头控制,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分区防渗工作,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露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 (略) 于正常运行状态,保证环境安全。 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 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 五、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请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6/30 | |
有效期自 | 2022/6/30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泸州 (略) | |
许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泸州市泸 (略) | |
数据来 (略) 会信用代码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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