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2年石家庄市生态农场申报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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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2年石家庄市生态农场申报主体的公告

根据石家庄 (略) 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石家庄市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遴选2022年石家庄市生态农场申报主体。
一、申请成为市级生态农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诚信经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 (略) 、企业等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生产经营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严重违法记录,近5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2、生态基础良好。农场主有较高的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农场土壤质量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略) 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循环链条顺畅,主体农产品质量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3年来承担过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的优先考虑。
3、产业初具规模。主体土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30
亩。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收入 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初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系统。
二、材料报送
申请主体(家庭农场、 (略) 、农业企业)填报生态农场申报表和生态农场申报主体信息采集表(附件1、2),提供申报主体基本信息、生产管理台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有关认证报告和有关照片等辅证材料,报 (略) ,区级初审遴选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市 (略) 门。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2日
报名地址:鹿泉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317室
联系人 :靳丽娟 咨询电话:0311- 点击查看>>
附件1: 生态农场申报表
附件2: 生态农场申报主体信息采集表
石家庄市鹿泉 (略)
2022年7月 19 日
根据石家庄 (略) 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石家庄市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遴选2022年石家庄市生态农场申报主体。
一、申请成为市级生态农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诚信经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 (略) 、企业等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生产经营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严重违法记录,近5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2、生态基础良好。农场主有较高的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农场土壤质量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略) 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循环链条顺畅,主体农产品质量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3年来承担过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的优先考虑。
3、产业初具规模。主体土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30
亩。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收入 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初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系统。
二、材料报送
申请主体(家庭农场、 (略) 、农业企业)填报生态农场申报表和生态农场申报主体信息采集表(附件1、2),提供申报主体基本信息、生产管理台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有关认证报告和有关照片等辅证材料,报 (略) ,区级初审遴选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市 (略) 门。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2日
报名地址:鹿泉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317室
联系人 :靳丽娟 咨询电话:0311- 点击查看>>
附件1: 生态农场申报表
附件2: 生态农场申报主体信息采集表
石家庄市鹿泉 (略)
2022年7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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