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20线灵吴青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20线灵吴青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 文号 | 宁发改交通审发〔2022〕 (略) | 生成日期 | 202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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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略) 门 | (略)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报来《关于申请核准S20 (略) 项目的函》(宁交函〔2022〕 (略) )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及自治区 (略) PPP项目审批核准的有关规定,经我委组织专家对S20 (略) 项目申请报告审查并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S20 (略) 公路是列入《宁夏回族自治 (略) 规划(2015年-203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的 (略) 项目。是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 (略) 大开发”等国家发展战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署,对完善 (略) 网络,推进银昆高速、京藏高速和乌玛高速3条 (略) 互联互通,强化 (略) 系统间联系, (略) 综合运输能力,服务和支撑我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促进沿 (略) 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S20 (略) (项目代码:2108- 点击查看>> -18-P0- 点击查看>> )。
二、项目位于灵武市、吴忠市、青铜峡境内,起自灵武市崇兴镇银昆高速灵武西互通南2. (略) ,设置互通式立交与已建成的 (略) 相接,路线由东向西布设,经利通区、青铜峡市,终点止于西山陵东南侧,与已建成的 (略) 相接,全长约 点击查看>> 公里。 (略) 互通式立交(3处枢纽互通式立交、3处一般互通式立交)、黄河特大桥1座,同步 (略) 互通连接线长约5.1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收费养护管理等沿线设施。
三、全线采用双向四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黄河特大桥桥梁宽度38米,桥涵设计汽车 (略) -I级。电厂互通连接线 (略) 标准,路基宽度12米。其他技术指标应符 (略) 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
四、同意项目 (略) 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社会资本方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略) 会投资 (略) 。本项目投资人招标完成、项目法人确定后,应及时将项目法人情况报我委备案。
五、项目估算投资约为 点击查看>> 亿元,项目 (略) (略) 融资解决。项目最终资金筹措方案和运营期政府财政补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PPP实施方案、投资协议及PPP项目合同确定。
六、 (略) 按照 (略) 进行设计、建设、运营、养护管理,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如收取的通行费 (略) 会资本的投资回报和收益时,可以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略) 会资本投资回报来源,政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由 (略) 门研究确定,并在自治区政府批准的项目PPP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法人 (略) 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项目实施机构。
七、请你厅督促项目法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以及新基建和传统基础设施的结合,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绿色交通、 (略) 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方案设计应紧密结合并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航道通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等各项评价结论及其批复意见要求。
(二)加强软弱土、沙土液化、盐渍土等不良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进一步优化 (略) 部方案比选论证,科学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三)加强与相关规划、铁路、水利、管线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深化工程方案的研究, (略) 线方案科学性、合理性。
(四)严格落实国家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九、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社会投资人、监理检测、重要设备和材 (略) 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十、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 (略) 办公厅《关于S20线吴灵青 (略) 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 (略) )、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略) )。
十一、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略) |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 文号 | 宁发改交通审发〔2022〕 (略) | 生成日期 | 202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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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略) 门 | (略)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报来《关于申请核准S20 (略) 项目的函》(宁交函〔2022〕 (略) )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及自治区 (略) PPP项目审批核准的有关规定,经我委组织专家对S20 (略) 项目申请报告审查并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S20 (略) 公路是列入《宁夏回族自治 (略) 规划(2015年-203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的 (略) 项目。是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 (略) 大开发”等国家发展战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署,对完善 (略) 网络,推进银昆高速、京藏高速和乌玛高速3条 (略) 互联互通,强化 (略) 系统间联系, (略) 综合运输能力,服务和支撑我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促进沿 (略) 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S20 (略) (项目代码:2108- 点击查看>> -18-P0- 点击查看>> )。
二、项目位于灵武市、吴忠市、青铜峡境内,起自灵武市崇兴镇银昆高速灵武西互通南2. (略) ,设置互通式立交与已建成的 (略) 相接,路线由东向西布设,经利通区、青铜峡市,终点止于西山陵东南侧,与已建成的 (略) 相接,全长约 点击查看>> 公里。 (略) 互通式立交(3处枢纽互通式立交、3处一般互通式立交)、黄河特大桥1座,同步 (略) 互通连接线长约5.1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收费养护管理等沿线设施。
三、全线采用双向四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黄河特大桥桥梁宽度38米,桥涵设计汽车 (略) -I级。电厂互通连接线 (略) 标准,路基宽度12米。其他技术指标应符 (略) 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
四、同意项目 (略) 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社会资本方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略) 会投资 (略) 。本项目投资人招标完成、项目法人确定后,应及时将项目法人情况报我委备案。
五、项目估算投资约为 点击查看>> 亿元,项目 (略) (略) 融资解决。项目最终资金筹措方案和运营期政府财政补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PPP实施方案、投资协议及PPP项目合同确定。
六、 (略) 按照 (略) 进行设计、建设、运营、养护管理,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如收取的通行费 (略) 会资本的投资回报和收益时,可以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略) 会资本投资回报来源,政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由 (略) 门研究确定,并在自治区政府批准的项目PPP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法人 (略) 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项目实施机构。
七、请你厅督促项目法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以及新基建和传统基础设施的结合,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绿色交通、 (略) 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方案设计应紧密结合并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航道通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等各项评价结论及其批复意见要求。
(二)加强软弱土、沙土液化、盐渍土等不良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进一步优化 (略) 部方案比选论证,科学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三)加强与相关规划、铁路、水利、管线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深化工程方案的研究, (略) 线方案科学性、合理性。
(四)严格落实国家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九、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社会投资人、监理检测、重要设备和材 (略) 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十、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 (略) 办公厅《关于S20线吴灵青 (略) 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 (略) )、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略) )。
十一、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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