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碣鼎盛五金塑胶制品厂(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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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碣鼎盛五金塑胶制品厂(改扩建)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鼎盛五 (略) (改扩建)
建设地点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村大桥东下一 (略) 4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碣鼎盛五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改扩建前,东莞市石碣鼎盛五 (略) 位于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村大桥东下一村桥东一巷,占地面积为1600m2,建筑面积为4800m2。改扩建后,东莞市石碣鼎盛五 (略) 位于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村大桥东下一 (略) 4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4800m2,主主要从事塑料微型开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料微型开关107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项目注塑、线切割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项目拟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固废:项目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不含油金属碎 (略) (略) 理;塑胶次品及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活性炭、含有金属碎屑、废机油桶、废机油、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 (略) (略) 理。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 (略) 理后,可实现边界达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略) 理。
公示时间2022-07-19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2021〕44 号)相符性分析不到位;新增碎料机数量前后不一致;表14项目注塑机产能核算与原辅料用量匹配性分析过程中遗漏色母用量;注塑机产能和产品方案与项目“塑料粒+色母用量”不匹配;未核实项目最终产品质量是否还应包括五金配件质量;遗漏现有项目注塑密闭车间整体现场图和注塑机集气罩现场图;未核实现有工程废气收集效率90%的实际可达性,未核实项目现有工程是否有危废产生;表34未明确项目废气排放温度;未结合项目塑料粒、色母用量核实项目产品方案;未核实项目注塑工序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产生量;项目注塑机不是密闭设备,且实际为使用集气罩收集,未核实项目车间负压的实际可行性,未核实项目废气收集效率90%的实际可达性;项目冷水塔的流量前后不一致;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21)》相关要求完善项目噪声影响分析及评价内容,未核实现有车间噪声数据来源;项目金属碎屑产生量前后不一致;表51项目废气过滤风速分析有误,未核实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参数,项目实际废气过滤风速大于项目设计风速,未核实废活性炭产生量;表52未核实项目废包装桶产生量;未提供各车间、污染防治设施、排气筒/排放口、原料仓、危废暂存间等现状照片 (略) 界噪声监测报告。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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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鼎盛五 (略) (改扩建)
建设地点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村大桥东下一 (略) 4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碣鼎盛五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改扩建前,东莞市石碣鼎盛五 (略) 位于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村大桥东下一村桥东一巷,占地面积为1600m2,建筑面积为4800m2。改扩建后,东莞市石碣鼎盛五 (略) 位于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村大桥东下一 (略) 4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4800m2,主主要从事塑料微型开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料微型开关107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项目注塑、线切割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项目拟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固废:项目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不含油金属碎 (略) (略) 理;塑胶次品及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活性炭、含有金属碎屑、废机油桶、废机油、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 (略) (略) 理。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 (略) 理后,可实现边界达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略) 理。
公示时间2022-07-19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2021〕44 号)相符性分析不到位;新增碎料机数量前后不一致;表14项目注塑机产能核算与原辅料用量匹配性分析过程中遗漏色母用量;注塑机产能和产品方案与项目“塑料粒+色母用量”不匹配;未核实项目最终产品质量是否还应包括五金配件质量;遗漏现有项目注塑密闭车间整体现场图和注塑机集气罩现场图;未核实现有工程废气收集效率90%的实际可达性,未核实项目现有工程是否有危废产生;表34未明确项目废气排放温度;未结合项目塑料粒、色母用量核实项目产品方案;未核实项目注塑工序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产生量;项目注塑机不是密闭设备,且实际为使用集气罩收集,未核实项目车间负压的实际可行性,未核实项目废气收集效率90%的实际可达性;项目冷水塔的流量前后不一致;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21)》相关要求完善项目噪声影响分析及评价内容,未核实现有车间噪声数据来源;项目金属碎屑产生量前后不一致;表51项目废气过滤风速分析有误,未核实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参数,项目实际废气过滤风速大于项目设计风速,未核实废活性炭产生量;表52未核实项目废包装桶产生量;未提供各车间、污染防治设施、排气筒/排放口、原料仓、危废暂存间等现状照片 (略) 界噪声监测报告。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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