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阳县舞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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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舞阳县舞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关于《舞阳县 (略) 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的环评文件办理结果, (略) 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批复内容 (略) 审批时间
1舞阳县 (略) 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关于舞阳县 (略) 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2]8号
舞阳县 (略) :
你单位上报的由 (略) 编制的《舞阳县 (略) 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 (略) 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马村乡放磨 (略) (略) , (略) 房进行建设。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 (略) 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略) 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 (略) 理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 (略) 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经采取 (略) 界噪声排放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 (略) 置措施。 (略) 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舞环监表[2022]8号2022年7月14日
2
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 (略) 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 (略)
电话:0395- 点击查看>>
关于《舞阳县 (略) 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的环评文件办理结果, (略) 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批复内容 (略) 审批时间
1舞阳县 (略) 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关于舞阳县 (略) 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2]8号
舞阳县 (略) :
你单位上报的由 (略) 编制的《舞阳县 (略) 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 (略) 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马村乡放磨 (略) (略) , (略) 房进行建设。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 (略) 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略) 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 (略) 理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 (略) 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经采取 (略) 界噪声排放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 (略) 置措施。 (略) 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舞环监表[2022]8号2022年7月14日
2
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 (略) 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 (略)
电话:0395-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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