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阳县白杨镇蓝和家具厂年产60000平方米家具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宜阳县白杨镇蓝和家具厂年产60000平方米家具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宜阳县白杨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家具板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2〕 (略)
宜阳县白杨 (略) :
你公司委托河南环保 (略) 编制的《关于宜阳县白杨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家具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宜阳县白杨镇白杨二区,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建设年产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家具板材生产线。建设内容: (略) 房内建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三、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切割、打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应采用沉降室+覆膜袋式除尘器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封边机工序、覆膜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措施,收集后统一进入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中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生 (略) (略) 理后, (略) 区绿化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开料机、空压机等机械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略) 界噪声排放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 (略) 置工作。废包装纸、废边角料、废木屑、除尘器收尘灰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略) 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 (略) 。
四、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 (略) (略) 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2年7月19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 (略) 6号宜阳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379- 点击查看>> 传 真:0379- 点击查看>>
关于宜阳县白杨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家具板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2〕 (略)
宜阳县白杨 (略) :
你公司委托河南环保 (略) 编制的《关于宜阳县白杨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家具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宜阳县白杨镇白杨二区,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建设年产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家具板材生产线。建设内容: (略) 房内建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三、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切割、打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应采用沉降室+覆膜袋式除尘器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封边机工序、覆膜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措施,收集后统一进入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中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生 (略) (略) 理后, (略) 区绿化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开料机、空压机等机械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略) 界噪声排放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 (略) 置工作。废包装纸、废边角料、废木屑、除尘器收尘灰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略) 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 (略) 。
四、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 (略) (略) 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2年7月19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 (略) 6号宜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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