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嘉定新城菊园社区JDC1-0402、JDC1-0403、JDC1-0404、JDC1-0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8、30街坊局部调整》公众意见回复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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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嘉定新城菊园社区JDC1-0402、JDC1-0403、JDC1-0404、JDC1-0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8、30街坊局部调整》公众意见回复情况的公告

悦茂府居民:

6月8日,我局对《嘉 (略) 区JDC1-0402、JDC1-0403、JDC1-0404、JDC1-0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8、 (略) 部调整》进行了公示,其中原30-01地块位于悦茂府南侧。公示期至7月7日,意见反馈期至7月12日。在公示及反馈期期间,我局收到居民通过公示邮箱、“ 点击查看>> ”、“市长信箱”等多种渠道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收信后,我局非常重视,现针对居民意见答复如下:

1、原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根据2013年2月批准的《嘉 (略) 区JDC1-0402、JDC1-0403、JDC1-0404、JDC1-0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沪府规【2013】 (略) ),原30-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高度60米。

2、此次规划调整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嘉定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建设,经研究,此次拟对28、30街坊相关内容予以调整优化,涉及30街坊主要是南北向新增一条12米 (略) ( (略) 往南延 (略) ),分成30A与30B两个街坊。其中:30A-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用地面积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容积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至80米、 (略) 的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30B-01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用地面积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容积率由2.0调整为2.3,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至80米、 (略) 的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3、关于30A-01地块、30B-01地块容积率。 (略) (略) 区位于嘉定新城扩区范围内, (略) (略) 300-600米之间,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以 (略) 点周边地区综合开发角度出发,按照新城、新市镇三级强度区的特定强度要求(容积率上限2.5),将地块容积率确定为2.3、2.5。

4、关于30A-01地块、30B-01地块建筑高度与退界。原控规建筑高度为60米,本次规划调整细化地块高度控制, (略) 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其他区域控制为80米,并提出需充分考虑对30A-01地块、30B-01地块北侧现状住宅的影响,上述高度控制要求,我局将在土地出让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建筑设计方案阶段严格审核。经核实,建筑退界标识与规划调整前原退界要求一致,均为5米。具体退界在项目审批阶段将结合建筑设计方案以及日照分析来确定。

5、关于商业与绿地布置。该地块原规划即为居住用地,绿化、 (略) 已在控制性详细规 (略) 。同时,我局 (略) 区生活服务设施进行了评估梳理,社区文化设施、社区体育设施、社区商业设施均满足新城规划导则要求。根据居民诉求, (略) 将会同菊园新区管委会, (略) 北侧、 (略) (略) 纳入土地供应计划, (略) 区商业设施的开工建设。

6、关于取消保租房设置。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和供应规模,努力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从供给端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服务上海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和软实力提供支撑保障。根据《上海市新城规划建设导则》(沪新城规建办[2021]1号),应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等住房保障制度,实 (略) 点 600 米范围内,新建住宅中以租赁房为主。30A-01地块位 (略) 点周边,具备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势条件。

7、 (略) 交通。经核实,白墙港以东 (略) 已立项, (略) ,宽度为12米。规划调整后,增加南 (略) ,有利于优化地区整体的通行能力。

今后在30A-01地块、30B-01地块的建筑设计方案的报审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控制 (略) 的建筑高度,并根据具体方案进行日照分析,确保每户均满足日照要求。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将再次进行公示,征询各位居民意见。

特此回复。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 (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悦茂府居民:

6月8日,我局对《嘉 (略) 区JDC1-0402、JDC1-0403、JDC1-0404、JDC1-0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8、 (略) 部调整》进行了公示,其中原30-01地块位于悦茂府南侧。公示期至7月7日,意见反馈期至7月12日。在公示及反馈期期间,我局收到居民通过公示邮箱、“ 点击查看>> ”、“市长信箱”等多种渠道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收信后,我局非常重视,现针对居民意见答复如下:

1、原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根据2013年2月批准的《嘉 (略) 区JDC1-0402、JDC1-0403、JDC1-0404、JDC1-0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沪府规【2013】 (略) ),原30-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高度60米。

2、此次规划调整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嘉定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建设,经研究,此次拟对28、30街坊相关内容予以调整优化,涉及30街坊主要是南北向新增一条12米 (略) ( (略) 往南延 (略) ),分成30A与30B两个街坊。其中:30A-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用地面积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容积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至80米、 (略) 的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30B-01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用地面积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容积率由2.0调整为2.3,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至80米、 (略) 的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3、关于30A-01地块、30B-01地块容积率。 (略) (略) 区位于嘉定新城扩区范围内, (略) (略) 300-600米之间,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以 (略) 点周边地区综合开发角度出发,按照新城、新市镇三级强度区的特定强度要求(容积率上限2.5),将地块容积率确定为2.3、2.5。

4、关于30A-01地块、30B-01地块建筑高度与退界。原控规建筑高度为60米,本次规划调整细化地块高度控制, (略) 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其他区域控制为80米,并提出需充分考虑对30A-01地块、30B-01地块北侧现状住宅的影响,上述高度控制要求,我局将在土地出让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建筑设计方案阶段严格审核。经核实,建筑退界标识与规划调整前原退界要求一致,均为5米。具体退界在项目审批阶段将结合建筑设计方案以及日照分析来确定。

5、关于商业与绿地布置。该地块原规划即为居住用地,绿化、 (略) 已在控制性详细规 (略) 。同时,我局 (略) 区生活服务设施进行了评估梳理,社区文化设施、社区体育设施、社区商业设施均满足新城规划导则要求。根据居民诉求, (略) 将会同菊园新区管委会, (略) 北侧、 (略) (略) 纳入土地供应计划, (略) 区商业设施的开工建设。

6、关于取消保租房设置。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和供应规模,努力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从供给端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服务上海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和软实力提供支撑保障。根据《上海市新城规划建设导则》(沪新城规建办[2021]1号),应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等住房保障制度,实 (略) 点 600 米范围内,新建住宅中以租赁房为主。30A-01地块位 (略) 点周边,具备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势条件。

7、 (略) 交通。经核实,白墙港以东 (略) 已立项, (略) ,宽度为12米。规划调整后,增加南 (略) ,有利于优化地区整体的通行能力。

今后在30A-01地块、30B-01地块的建筑设计方案的报审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控制 (略) 的建筑高度,并根据具体方案进行日照分析,确保每户均满足日照要求。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将再次进行公示,征询各位居民意见。

特此回复。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 (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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