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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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 (略) 关于对天津市 (略) 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0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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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邮箱地址:xqqzwfwb01@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项目

天津市 (略)

西青区王稳庄鸭淀水库

天津华泽 (略)

天津百吉 (略) 经营范围包括金属钉制造、加工;金属轧延加工、货物进出口、 (略) (略) 理加工。本项目租赁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赛达工业 (略) (略) (略) (略) 用于建设“百吉晟源 (略) 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根据现场踏查及房东介绍, (略) (略) 内共12栋独立 (略) 房,各厂房设计建设过 (略) 房四周向外延伸6m预留出空地用于绿化或企业临时搭建建筑用地,因此本项目实际 (略) (略) 建筑物边界向外延伸6m范围。整 (略) (略) 区实施雨污分流制, (略) 房均配有独立的化粪池及污水排放口,一般设置在办公区附近,院区污水总 (略) 区东 (略) ; (略) 每间隔30m设置一个雨水井用于收集雨水。截 (略) (略) 房出租率约30%。

项目四至:本项目东北侧 (略) (略) (略) 厂房,东南侧 (略) (略) (略) 厂房,西南侧 (略) (略) (略) 厂房,西北 (略)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津污防攻坚指[2021]2号〉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中的有关要求。本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施工污染控制对策:

(1)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推行绿色施工,将智能渣土运输纳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确保实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裸土物料100%苦盖、出入车辆100%冲洗、 (略) 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智能渣土幸辆100%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设置围挡、吉盖、喷淋、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3)易产生扬尘的散体物料堆场,应当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严密围挡或者防风抑尘网,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防尘网采用承受力100的聚 点击查看>> 烯建筑防尘网,网目密度为1500目/100cm2。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

(4)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实体围挡。围挡材质采用砌体或者定型板材,围 (略) (略) 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宽度不得小于6m。

(5)施工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成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

(6)倒运散体物料及运输等工序扬尘产生量较大,应尽量在无太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出现四级及以上太风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太量扬尘的作业。

(7) (略) 严格采取封闭、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 (略) 进行硬化, (略) 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苦盖或者固化等措施,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辆车轮不带泥土;制 (略)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略) 保沽,进步提高作业质量水平, (略) 积尘负荷,制定并实施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8)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合理的土方和淤泥运输方案,包括运输时间、 (略) 线等。全部运输工作必须采用密闭运输车辆, (略) 线行驶。

(9)清淤工程采用集中施工方式,尽量缩短清淤施工时间。及时采用运输车辆外运至指定地点填埋。 (略) 全部用篷布覆盖,以防沿途洒落,底泥运输应避开繁华区及居民密集区,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间,尽量降低恶臭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10)清淤过程中以及淤泥堆存过程中及时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尽量覆土2-3cm和苦盖。

(11)施工结束后对淤泥堆置场表面进行覆土绿化,采用围墙土排泥区域上层做3 (略) 理、平整场地并进行植草防护。

(12)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用国Ⅳ以上的燃油机械,保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

(13)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III级以上预警时,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 (略) 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 (略) 移动机械:全面停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 (略) 行驶。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 (略) ,2020年11月27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修改)等有关规定,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本工程施工单位在正式施工之前,应当根据本评价提出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现场条件、 (略) 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建立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安排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2)制定合理具体的施工规划,明确环保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对施工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式和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尽量采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使用的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加的现象发生。要求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施工的声源。在距离村庄附近施工时,在村庄一侧设隔声屏障,还应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4)将不同施工阶段有效整合,合理安排,尽量缩短工期,避免造成长期影响;合 (略) 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噪声敏感区域从事严重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运输 (略) 线和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 (略) 门的规定,确定 (略) 线和时间,避开敏感区域和容易造成影响的时段。

(6)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噪声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 (略) 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施。

(7)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例如现场装卸钢模、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8)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时,若确 (略) 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上述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9)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进步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移 (略)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城市管理委员 (略) 置,禁止随意排放。

(2)施工工地产生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 (略) 理后最大限度重复使用,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

(3)禁止向周围地表水体排放施工废水,禁止在地表水体内清洗器具。

(4)严格禁止在施工过程中将工程废水及其固体成分等污染物排入水库内或者堆放在其沿岸,以避免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5)加强机械设备维护,防止泄漏油,严格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6)施工场地加强管理,挖方、建材等易散失和流失的材料应避免沿水体堆放,合理设计施工场地,减少土石方流入地表水,防止地表径流冲刷造成对水体的影响。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执行,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而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城管 (略) 置。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工程建筑垃圾 (略) 理处置手续, (略) 门统一清运。

(3)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过程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委托城管 (略) 理。建筑垃 (略) 理,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4)挖方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良好、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运输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禁止超载,防止渣土散落。

(5)挖方弃土的装卸、运输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弃土堆放边坡要穷实,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并设置弃土堆放的护墙和护板。

(6)加强日常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将淤泥及其他施工废弃物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和排放污染物,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正影响,提升水环境质量,利于区域植物及动物多样性的增加,从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对施工期末恢复的植被和主体工程设计绿化种植的植物进行养护是本工程进入运营期生态保护的重点。根据天津市土壤盐碱分布图,本工程绿化区属于轻度盐渍化区,种植土壤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土壤条件不符合的应适当采取换土、排盐等改良措施,以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和生长。





2022年07月20日—2022年07月26日

2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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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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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项目

天津市 (略)

西青区王稳庄鸭淀水库

天津华泽 (略)

天津百吉 (略) 经营范围包括金属钉制造、加工;金属轧延加工、货物进出口、 (略) (略) 理加工。本项目租赁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赛达工业 (略) (略) (略) (略) 用于建设“百吉晟源 (略) 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根据现场踏查及房东介绍, (略) (略) 内共12栋独立 (略) 房,各厂房设计建设过 (略) 房四周向外延伸6m预留出空地用于绿化或企业临时搭建建筑用地,因此本项目实际 (略) (略) 建筑物边界向外延伸6m范围。整 (略) (略) 区实施雨污分流制, (略) 房均配有独立的化粪池及污水排放口,一般设置在办公区附近,院区污水总 (略) 区东 (略) ; (略) 每间隔30m设置一个雨水井用于收集雨水。截 (略) (略) 房出租率约30%。

项目四至:本项目东北侧 (略) (略) (略) 厂房,东南侧 (略) (略) (略) 厂房,西南侧 (略) (略) (略) 厂房,西北 (略)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津污防攻坚指[2021]2号〉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中的有关要求。本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施工污染控制对策:

(1)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推行绿色施工,将智能渣土运输纳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确保实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裸土物料100%苦盖、出入车辆100%冲洗、 (略) 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智能渣土幸辆100%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设置围挡、吉盖、喷淋、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3)易产生扬尘的散体物料堆场,应当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严密围挡或者防风抑尘网,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防尘网采用承受力100的聚 点击查看>> 烯建筑防尘网,网目密度为1500目/100cm2。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

(4)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实体围挡。围挡材质采用砌体或者定型板材,围 (略) (略) 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宽度不得小于6m。

(5)施工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成土或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

(6)倒运散体物料及运输等工序扬尘产生量较大,应尽量在无太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出现四级及以上太风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太量扬尘的作业。

(7) (略) 严格采取封闭、高栏围挡、喷淋等工程措施, (略) 进行硬化, (略) 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苦盖或者固化等措施,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辆车轮不带泥土;制 (略)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略) 保沽,进步提高作业质量水平, (略) 积尘负荷,制定并实施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8)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合理的土方和淤泥运输方案,包括运输时间、 (略) 线等。全部运输工作必须采用密闭运输车辆, (略) 线行驶。

(9)清淤工程采用集中施工方式,尽量缩短清淤施工时间。及时采用运输车辆外运至指定地点填埋。 (略) 全部用篷布覆盖,以防沿途洒落,底泥运输应避开繁华区及居民密集区,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间,尽量降低恶臭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10)清淤过程中以及淤泥堆存过程中及时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尽量覆土2-3cm和苦盖。

(11)施工结束后对淤泥堆置场表面进行覆土绿化,采用围墙土排泥区域上层做3 (略) 理、平整场地并进行植草防护。

(12)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用国Ⅳ以上的燃油机械,保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

(13)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III级以上预警时,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 (略) 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 (略) 移动机械:全面停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 (略) 行驶。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 (略) ,2020年11月27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修改)等有关规定,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本工程施工单位在正式施工之前,应当根据本评价提出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现场条件、 (略) 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建立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安排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2)制定合理具体的施工规划,明确环保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对施工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式和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尽量采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使用的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加的现象发生。要求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施工的声源。在距离村庄附近施工时,在村庄一侧设隔声屏障,还应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4)将不同施工阶段有效整合,合理安排,尽量缩短工期,避免造成长期影响;合 (略) 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噪声敏感区域从事严重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运输 (略) 线和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 (略) 门的规定,确定 (略) 线和时间,避开敏感区域和容易造成影响的时段。

(6)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噪声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 (略) 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施。

(7)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例如现场装卸钢模、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8)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时,若确 (略) 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上述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9)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进步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移 (略)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城市管理委员 (略) 置,禁止随意排放。

(2)施工工地产生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 (略) 理后最大限度重复使用,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

(3)禁止向周围地表水体排放施工废水,禁止在地表水体内清洗器具。

(4)严格禁止在施工过程中将工程废水及其固体成分等污染物排入水库内或者堆放在其沿岸,以避免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5)加强机械设备维护,防止泄漏油,严格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6)施工场地加强管理,挖方、建材等易散失和流失的材料应避免沿水体堆放,合理设计施工场地,减少土石方流入地表水,防止地表径流冲刷造成对水体的影响。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执行,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而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城管 (略) 置。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工程建筑垃圾 (略) 理处置手续, (略) 门统一清运。

(3)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过程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委托城管 (略) 理。建筑垃 (略) 理,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4)挖方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良好、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运输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禁止超载,防止渣土散落。

(5)挖方弃土的装卸、运输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弃土堆放边坡要穷实,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并设置弃土堆放的护墙和护板。

(6)加强日常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将淤泥及其他施工废弃物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和排放污染物,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正影响,提升水环境质量,利于区域植物及动物多样性的增加,从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对施工期末恢复的植被和主体工程设计绿化种植的植物进行养护是本工程进入运营期生态保护的重点。根据天津市土壤盐碱分布图,本工程绿化区属于轻度盐渍化区,种植土壤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土壤条件不符合的应适当采取换土、排盐等改良措施,以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和生长。





2022年07月20日—2022年07月26日

2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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