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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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略) 门联系电话:0533-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门联系地址: (略) 2楼A30窗口

电子邮箱: @@@ b. 点击查看>>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张店区涝淄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淄博市张店区境内

淄博市 (略)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工程段为涝 (略) 桥-张店儿童公园段,全长 4.24km,总投资 点击查看>> .21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该工程主要包括张店区涝淄河4.24km长河道清淤扩挖、新建8.48km长护岸,改迁河道内7km排污管道实现河道雨污分流,改(新)建6座翻板闸,改(新)建6座溢流堰,建设生态湿地82亩,改(新)建桥梁5座,贯通 (略) 2.64km,两岸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实施自动化监测等信息化工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 (略) )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扬尘的精细化管控。施工工地必须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场前要进行彻底洗刷, (略) ;施工期严格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防护网;建 (略) 、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建设工 (略) 封闭遮盖。

3、不设置燃煤锅炉,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集中供热,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采用空调、电暖气等取暖。

4、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弃土、弃渣、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淤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临时弃土区表层土用防护网覆盖,永久弃渣进行覆土、播撒草籽待工程结束后弃土符合复耕条件的进行复耕; (略) 分回填、其余 (略) 处理;淤泥在临时堆土场晾晒干化后同弃土一起 (略) ;生活 (略) (略) 理。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标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得随意丢弃。

5、除抢修抢险作业外,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噪声源,禁止夜间施工(晚22时至次日晨6时),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噪声限值》(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因特殊需要进行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 (略) 门的证明,并在施工前三日公告附近居民。

6、施工期设置集水沟、沉淀池等,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基坑废水和淤泥 (略) 理后返回河道;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理后定期清运。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7、你单位要指导现场施工单位施工前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办公室,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环保宣传栏,明确污染防治措施及责任人,确保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专人负责,落实到位。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

8、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 (略) 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 (略) 理及防范能力。

9、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应当重新报批。

10、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1、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略) 门联系电话:0533-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门联系地址: (略) 2楼A30窗口

电子邮箱: @@@ b. 点击查看>>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张店区涝淄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淄博市张店区境内

淄博市 (略)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工程段为涝 (略) 桥-张店儿童公园段,全长 4.24km,总投资 点击查看>> .21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该工程主要包括张店区涝淄河4.24km长河道清淤扩挖、新建8.48km长护岸,改迁河道内7km排污管道实现河道雨污分流,改(新)建6座翻板闸,改(新)建6座溢流堰,建设生态湿地82亩,改(新)建桥梁5座,贯通 (略) 2.64km,两岸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实施自动化监测等信息化工程。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 (略) )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扬尘的精细化管控。施工工地必须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场前要进行彻底洗刷, (略) ;施工期严格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防护网;建 (略) 、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建设工 (略) 封闭遮盖。

3、不设置燃煤锅炉,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集中供热,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采用空调、电暖气等取暖。

4、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弃土、弃渣、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淤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临时弃土区表层土用防护网覆盖,永久弃渣进行覆土、播撒草籽待工程结束后弃土符合复耕条件的进行复耕; (略) 分回填、其余 (略) 处理;淤泥在临时堆土场晾晒干化后同弃土一起 (略) ;生活 (略) (略) 理。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标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得随意丢弃。

5、除抢修抢险作业外,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噪声源,禁止夜间施工(晚22时至次日晨6时),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噪声限值》(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因特殊需要进行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 (略) 门的证明,并在施工前三日公告附近居民。

6、施工期设置集水沟、沉淀池等,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抑尘;基坑废水和淤泥 (略) 理后返回河道;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理后定期清运。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7、你单位要指导现场施工单位施工前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办公室,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环保宣传栏,明确污染防治措施及责任人,确保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专人负责,落实到位。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

8、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 (略) 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 (略) 理及防范能力。

9、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应当重新报批。

10、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1、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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