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灯 (略) (略) 已委托辽宁 (略) 进行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略) )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单位:灯 (略) (略)
规划概况:
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北至现状灌渠干渠,西至吕方寺村东侧现状灌渠支渠,东至腰堡子村,南至杨寨子村。
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要按照国家发 (略) 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对“绿色发展、创新融合、生态宜居、文明典范” (略) ,坚持产业集群、企业集聚、生产集约,全力做强“1+2+N”绿色产业体系,着力推动循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依托现有化工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根据现有企业情况和灯塔市产业发展基础,主要针对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资源的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 (略) 理,规划形成固废回收再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产业。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灯 (略) (略)
联系人:肖潇联系电话:0419- 点击查看>>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 (略)
联系人:郑浩岩联系电话:0419- 点击查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1) (略) 下载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规划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灯 (略) (略)
2022年07月20日
灯 (略) (略) 已委托辽宁 (略) 进行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略) )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单位:灯 (略) (略)
规划概况:
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北至现状灌渠干渠,西至吕方寺村东侧现状灌渠支渠,东至腰堡子村,南至杨寨子村。
灯塔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要按照国家发 (略) 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对“绿色发展、创新融合、生态宜居、文明典范” (略) ,坚持产业集群、企业集聚、生产集约,全力做强“1+2+N”绿色产业体系,着力推动循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依托现有化工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根据现有企业情况和灯塔市产业发展基础,主要针对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资源的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 (略) 理,规划形成固废回收再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产业。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灯 (略) (略)
联系人:肖潇联系电话:0419- 点击查看>>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 (略)
联系人:郑浩岩联系电话:0419- 点击查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1) (略) 下载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规划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灯 (略) (略)
2022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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