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基地整车制造二部涂装二车间VOCs综合治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长春基地整车制造二部涂装二车间VOCs综合治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7月20-2022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 (略) (略) 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点击查看>>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长春基地 (略) 涂装二车间VOCs 综合治理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 (略) 5号 | 一汽- (略) | 长春 (略) | 该项目于涂装车间扩建 (略) 理站用房、焊装车间发车门斗等,保持现有劳动定员和生产能力,新增或改造主要设备56台(套),改造中涂、面漆(BC+CC)涂装工艺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取消中涂工序,色漆(BC)工序进行涂料水性化改造,改 (略) 理 (略) 理站。 |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面漆(色漆和清漆)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直接燃烧装置(TNV)处理;色漆流平、闪干废气利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直接燃烧装置(TNV)与喷 (略) 理,净化后废气经1根88m高排气筒排放;清漆流平、烘干废气采用蓄热式热力焚烧装置(RTO)处理,由2根29m排气筒排放;上述各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中间烘干炉废气由2根29m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2018)中浓度限值要求。 调漆间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吨袋间和供粉塔粉尘经 (略) 理后,由车间排风系统(4根8m)外排。 (略) 区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略) 理站水解池、接解氧化池、VOC废水储槽、污泥干化设备等位置废气采用等离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要求。 ⑵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 (略) (略) 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略) 理工艺,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 (略) 分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关于 (略) 理设施等重点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管的通知》(长环领办〔2021〕5号)要求。 拟建项目建成后,涂装二车间废水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排放量 点击查看>> t/a和 点击查看>> t/a,分别削减28t/a和2.28t/a。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喷漆机器人、 (略) 理系统和空调机组等,除 (略) 理系统外,均为设备更换,上述设备均采用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且 (略) 界最近距离均超过100m,与最近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为450m,经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 (略) 界环境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略) 界外居民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措施,水性漆漆渣等未明确属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投入生产,经鉴别确定其属性后,确定按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委托 (略) 理, 一般固体废物由长春 (略) 回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7月20-2022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 (略) (略) 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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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长春基地 (略) 涂装二车间VOCs 综合治理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 (略) 5号 | 一汽- (略) | 长春 (略) | 该项目于涂装车间扩建 (略) 理站用房、焊装车间发车门斗等,保持现有劳动定员和生产能力,新增或改造主要设备56台(套),改造中涂、面漆(BC+CC)涂装工艺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取消中涂工序,色漆(BC)工序进行涂料水性化改造,改 (略) 理 (略) 理站。 |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面漆(色漆和清漆)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直接燃烧装置(TNV)处理;色漆流平、闪干废气利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直接燃烧装置(TNV)与喷 (略) 理,净化后废气经1根88m高排气筒排放;清漆流平、烘干废气采用蓄热式热力焚烧装置(RTO)处理,由2根29m排气筒排放;上述各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中间烘干炉废气由2根29m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2018)中浓度限值要求。 调漆间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吨袋间和供粉塔粉尘经 (略) 理后,由车间排风系统(4根8m)外排。 (略) 区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略) 理站水解池、接解氧化池、VOC废水储槽、污泥干化设备等位置废气采用等离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要求。 ⑵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 (略) (略) 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 (略) 理工艺,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 (略) 分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关于 (略) 理设施等重点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管的通知》(长环领办〔2021〕5号)要求。 拟建项目建成后,涂装二车间废水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排放量 点击查看>> t/a和 点击查看>> t/a,分别削减28t/a和2.28t/a。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喷漆机器人、 (略) 理系统和空调机组等,除 (略) 理系统外,均为设备更换,上述设备均采用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且 (略) 界最近距离均超过100m,与最近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为450m,经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 (略) 界环境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略) 界外居民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措施,水性漆漆渣等未明确属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投入生产,经鉴别确定其属性后,确定按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委托 (略) 理, 一般固体废物由长春 (略) 回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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