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2022年5月行政强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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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2022年5月行政强制信息公开表


编号

当事人

(略) (略)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1

(略)

礼环查(扣)字〔2022〕1号

经调查核实, (略) 生产车间 (略) 有一个用沙土掩埋的排放污水的铸铁暗管(管径约40cm),该暗管与生产车间废水收集池用三通管相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环 (略) 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

石料加工进料口输送带1个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2年5月12日起至2022年6月12日止)

已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略) 《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 (略) ,陇南 (略) (略) 现将2021年5月份环境违 (略) 罚信息予以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编号

当事人

(略) (略)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1

(略)

礼环查(扣)字〔2022〕1号

经调查核实, (略) 生产车间 (略) 有一个用沙土掩埋的排放污水的铸铁暗管(管径约40cm),该暗管与生产车间废水收集池用三通管相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环 (略) 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

石料加工进料口输送带1个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2年5月12日起至2022年6月12日止)

已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略) 《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 (略) ,陇南 (略) (略) 现将2021年5月份环境违 (略) 罚信息予以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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