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教发〔2022〕85号平乐县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平教发〔2022〕85号平乐县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平教发〔2022〕 (略) (略) 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07-20 09:30:00 来源: (略)
局各股(室)、各直属校(园)、 (略) 、 (略) :
现将《平乐县教育系统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遵照执行。
附件:平乐县教育系统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略)
2022年7月19日
平乐县教育系统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为庆祝第38个教师节,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县拟在今年教师节表彰一批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使评选工作能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 (略) 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
组 长:杨宇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 异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桂学 县纪委监委 (略) 纪检组组长、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略) 党组成员
黄辞 (略) 党组成员
黎良峰 县人民政府副总督学
成 员:杜云剑 (略) 人事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廖艳云 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略)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翟戊平 (略) 基教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曹健强 (略) 教研室主任
唐寿文 (略) 安全体卫艺股股长
何小琼 (略) (略) 长
王运超 (略) (略) 主任
李志斌 (略) 财务股股长
莫锦雄 县学 (略) 主任
黄日钢 (略) 基建办主任
张锦红 (略) 学前教育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略) 人事教育股,工作人员从有关股(室)抽调。
(二)各直属校(园)要成立评优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评优制度,负责本校(园)的评优工作。
二、评选范围
(一)县优秀教师
在我县教育系统中连续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教学管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含1年)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岗教师,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 (略) (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学校领导不占教师名额,名额单列。
(二)县优秀班主任
在我县教育系统中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2年以上(含2年)或累计3年以上(含3年),并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现任班主任。
(三)县优秀教育工作者
在我县教育系统中连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含2年),管理成绩显著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略) 名额分列。
(四)县优秀支教教师
(略) 派出的支教人员。参加评优的支教人员必须是仍在相应工作岗位的教育教学支教人员。
(五)县优秀特岗教师
在我县教育系统中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带头 (略)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四有”教师标准,做好学生“引路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守法纪,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业务素质方面
1.优秀教师。对所教学科具有较系统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治学严谨,勤于钻研,积极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致力于教学改革,教学成绩显著,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2.优秀班主任。热爱班主任工作,熟悉学生的心理特点,关爱学生,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符合新时期要求,方法多样新颖,具有开 (略) 和较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得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好评,所任班级班风好,学风浓,班级和谐,整体素质高。
3.优秀教育工作者。坚持改革创新,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优秀支教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的评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考核成绩评选。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实行民主评议,严格评选程序,由下而上,广泛推荐,严格考核,把真正优秀、先进的典型选拔上来, (略) 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各校一把手负总责。在评选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参加评选的教师须提供本学年本人负责的工作、取得的业绩、年限等证明材料。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1.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
2.近1年来师德师风考核未获“优秀”等次的;本学年因违反“师德” (略) 理的;
3.近1年来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未按要求完成的;
4.本学年度 (略) 分的;
5.立案调查暂未结案的。
五、申报材料及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在2022年7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 (略) 人事教育股:
(一)《平乐县优秀教师审批表》、《平乐县优秀班主任审批表》、《平乐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平乐县优秀特岗教师审批表》、《平乐县优秀支教教师审批表》(附件2)1份。
(二)《平乐县优秀教师推荐名册汇总表》、《平乐县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册汇总表》、《平乐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汇总表》、《平乐县优秀特岗教师推荐名册汇总表》《平乐县优秀支教教师推荐名册汇总表》(附件3)1份。
(三)《2021—2022学年度平乐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名单》(附件4)1份。
上述材料均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平乐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平乐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特岗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审批表
3.平乐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特岗教师、优秀支教教师推荐名册汇总表
4. 2021—2022学年度平乐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平教发〔2022〕 (略) (略) 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度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07-20 09:30:00 来源: (略)
局各股(室)、各直属校(园)、 (略) 、 (略) :
现将《平乐县教育系统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遵照执行。
附件:平乐县教育系统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略)
2022年7月19日
平乐县教育系统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为庆祝第38个教师节,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县拟在今年教师节表彰一批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使评选工作能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 (略) 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
组 长:杨宇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 异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桂学 县纪委监委 (略) 纪检组组长、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略) 党组成员
黄辞 (略) 党组成员
黎良峰 县人民政府副总督学
成 员:杜云剑 (略) 人事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廖艳云 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略)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翟戊平 (略) 基教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曹健强 (略) 教研室主任
唐寿文 (略) 安全体卫艺股股长
何小琼 (略) (略) 长
王运超 (略) (略) 主任
李志斌 (略) 财务股股长
莫锦雄 县学 (略) 主任
黄日钢 (略) 基建办主任
张锦红 (略) 学前教育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略) 人事教育股,工作人员从有关股(室)抽调。
(二)各直属校(园)要成立评优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评优制度,负责本校(园)的评优工作。
二、评选范围
(一)县优秀教师
在我县教育系统中连续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教学管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含1年)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岗教师,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 (略) (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学校领导不占教师名额,名额单列。
(二)县优秀班主任
在我县教育系统中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2年以上(含2年)或累计3年以上(含3年),并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现任班主任。
(三)县优秀教育工作者
在我县教育系统中连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含2年),管理成绩显著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略) 名额分列。
(四)县优秀支教教师
(略) 派出的支教人员。参加评优的支教人员必须是仍在相应工作岗位的教育教学支教人员。
(五)县优秀特岗教师
在我县教育系统中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带头 (略)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四有”教师标准,做好学生“引路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守法纪,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业务素质方面
1.优秀教师。对所教学科具有较系统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治学严谨,勤于钻研,积极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致力于教学改革,教学成绩显著,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2.优秀班主任。热爱班主任工作,熟悉学生的心理特点,关爱学生,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符合新时期要求,方法多样新颖,具有开 (略) 和较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得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好评,所任班级班风好,学风浓,班级和谐,整体素质高。
3.优秀教育工作者。坚持改革创新,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优秀支教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的评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考核成绩评选。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实行民主评议,严格评选程序,由下而上,广泛推荐,严格考核,把真正优秀、先进的典型选拔上来, (略) 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各校一把手负总责。在评选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参加评选的教师须提供本学年本人负责的工作、取得的业绩、年限等证明材料。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1.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
2.近1年来师德师风考核未获“优秀”等次的;本学年因违反“师德” (略) 理的;
3.近1年来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未按要求完成的;
4.本学年度 (略) 分的;
5.立案调查暂未结案的。
五、申报材料及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在2022年7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 (略) 人事教育股:
(一)《平乐县优秀教师审批表》、《平乐县优秀班主任审批表》、《平乐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平乐县优秀特岗教师审批表》、《平乐县优秀支教教师审批表》(附件2)1份。
(二)《平乐县优秀教师推荐名册汇总表》、《平乐县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册汇总表》、《平乐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册汇总表》、《平乐县优秀特岗教师推荐名册汇总表》《平乐县优秀支教教师推荐名册汇总表》(附件3)1份。
(三)《2021—2022学年度平乐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名单》(附件4)1份。
上述材料均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平乐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平乐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特岗教师、优秀支教教师审批表
3.平乐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特岗教师、优秀支教教师推荐名册汇总表
4. 2021—2022学年度平乐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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