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

水保验收
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
发布时间:2022-07-22

2017年9月,《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略) )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017年11月13日, (略) 印发《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略) )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2021年4月6日,泰顺县南浦溪新 (略) 主持召开了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泰顺县南浦溪新 (略)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略)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华 (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温州 (略) 、水土保持评审专家等单位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议代表查期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验收组一致认为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水士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联系人:叶松 点击查看>> 陈立伟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泰顺县南浦溪新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温州 (略)

监测单位:泰顺县南浦溪新 (略)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备注:

,泰顺县
水保验收
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
发布时间:2022-07-22

2017年9月,《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略) )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017年11月13日, (略) 印发《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略) )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2021年4月6日,泰顺县南浦溪新 (略) 主持召开了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泰顺县南浦溪新 (略)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略)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华 (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温州 (略) 、水土保持评审专家等单位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议代表查期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验收组一致认为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泰顺县南浦溪镇上交洋地块灾后重建安置工程水士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联系人:叶松 点击查看>> 陈立伟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泰顺县南浦溪新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温州 (略)

监测单位:泰顺县南浦溪新 (略)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备注:

,泰顺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