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花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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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花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

项目名称:新化县花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

项目地点:娄底市新化县

规划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项目背景:

花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涉及到已编制的《新化县城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化县河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为实现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无缝对接,有效指导花山片区的开发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和城市建设新标准新要求,启动新化县花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的编制工作刻不容缓。

一、规划范围:为 (略) ,东至资江-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支路十一-支路十, (略) , (略) ,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二、调整原则与方向

1、“四优”

(1)优化用地结构:降低商业用地比重;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市政设施等用地的比重。

(2)优化空间结构:打通花山湖—梅山公园的通道,构建完善的开放空间体系。

(3)优化配套设施:按照最新的居住区设计标准和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4) (略) 交通设施: (略) 网密度; (略) 施工图和三桥匝道方案。

2、“三保”

(1)确保花山生态廊道走向不变:经过用地适宜性评价分析,确保原规划确定的花山生态廊道宽度、走向不变。

(2)确保片区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调整后方案相比原控规公园绿地面积不减少。

(3)确保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减少:调整后方案相比原控规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减少。

三、调整前后对比

根据原控规拼合用地图与本次规划用地图进行对比,一 (略) ,其中①减少了商业用地;②整 (略) 医疗卫 (略) ;③新增了中小学用地;④整 (略) (略) (略) ;⑤规划新增独立用地幼 (略) ;⑥打通了花山湖公园与梅山公园和古城街的通道,将原规划居住用地新增一条绿化带;⑦在花山湖公园内适当新增产业用地; (略) 停车场用地。

通过调整后,二类居住用地面积新增1.2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9.17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8.14公顷;工业用地规划取消,调整至产业园区;物流仓储用地增加4.15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减少5.4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新增0.84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减少1.39公顷。

表1? 控规调整前后指标对比一览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m2)

(原规划)

用地面积

(hm2)

(本次规划)

增减

(hm2)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1.23

R2

二类居住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1.23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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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A1

行政办公用地

0

1.44

1.44

A2

文化设施用地

4.3

3.94

-0.36

A3

教育科研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7.03

A33

中小学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7.03

A5

医疗卫生用地

2.52

3.58

1.06

A51

医院用地

2.52

3.58

1.06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8.14

B1

商业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8.25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25

1.03

-0.22

B41

(略) 用地

1.25

1.03

-0.22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0

0.34

0.34

W

物流仓储用地

0

4.15

4.15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0

4.15

4.1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44

S1

(略) 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

S4

(略) 用地

3.5

3.76

0.26

S41

(略) 用地

0.84

0.8

-0.04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2.66

2.96

0.3

U

公用设施用地

0.36

1.2

0.84

U1

供应设施用地

0

0.84

0.84

U12

供电用地

0

0.84

0.84

U2

环境设施用地

0.36

0.36

0

U21

排水用地

0.2

0.24

0.04

U22

环卫用地

0.16

0.12

-0.04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1.39

G1

公园绿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96

G2

防护绿地

0.99

2.55

1.56

H11

城市建设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0.41

四、本次规划主要内容

1、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一廊四区” (略) 空间结构。

一心:指综 (略) 。

两轴:指东 (略) 城镇发展轴和南北向蚩尤大道城镇发展轴。

一廊:指滨水通江绿廊。

四区:指打造三个生态宜居区和一个生态文化旅游区。

2、 (略)

居住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其中居住用地中商业配套占比不高于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44公顷;文化设施用地面积3.94公顷;教育科研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3.58公顷。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其中商业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03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34公顷。

物流仓储用地:总用地面积4.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1%,均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 (略) 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略) 场用地面积3.76公顷。

公用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1.2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41%,其中供应设施用地面积0.84公顷,环境设施用地规划面积0.36公顷,包括环卫用地0.12公顷以及排水用地0.24公顷。

绿地与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防护绿地面积2.55公顷。


项目名称:新化县花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

项目地点:娄底市新化县

规划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项目背景:

花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涉及到已编制的《新化县城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化县河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为实现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无缝对接,有效指导花山片区的开发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和城市建设新标准新要求,启动新化县花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调整的编制工作刻不容缓。

一、规划范围:为 (略) ,东至资江-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支路十一-支路十, (略) , (略) ,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二、调整原则与方向

1、“四优”

(1)优化用地结构:降低商业用地比重;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市政设施等用地的比重。

(2)优化空间结构:打通花山湖—梅山公园的通道,构建完善的开放空间体系。

(3)优化配套设施:按照最新的居住区设计标准和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4) (略) 交通设施: (略) 网密度; (略) 施工图和三桥匝道方案。

2、“三保”

(1)确保花山生态廊道走向不变:经过用地适宜性评价分析,确保原规划确定的花山生态廊道宽度、走向不变。

(2)确保片区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调整后方案相比原控规公园绿地面积不减少。

(3)确保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减少:调整后方案相比原控规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不减少。

三、调整前后对比

根据原控规拼合用地图与本次规划用地图进行对比,一 (略) ,其中①减少了商业用地;②整 (略) 医疗卫 (略) ;③新增了中小学用地;④整 (略) (略) (略) ;⑤规划新增独立用地幼 (略) ;⑥打通了花山湖公园与梅山公园和古城街的通道,将原规划居住用地新增一条绿化带;⑦在花山湖公园内适当新增产业用地; (略) 停车场用地。

通过调整后,二类居住用地面积新增1.2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9.17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8.14公顷;工业用地规划取消,调整至产业园区;物流仓储用地增加4.15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减少5.4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新增0.84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减少1.39公顷。

表1? 控规调整前后指标对比一览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m2)

(原规划)

用地面积

(hm2)

(本次规划)

增减

(hm2)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1.23

R2

二类居住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1.23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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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9.17

A1

行政办公用地

0

1.44

1.44

A2

文化设施用地

4.3

3.94

-0.36

A3

教育科研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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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7.03

A33

中小学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7.03

A5

医疗卫生用地

2.52

3.58

1.06

A51

医院用地

2.52

3.58

1.06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8.14

B1

商业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8.25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25

1.03

-0.22

B41

(略) 用地

1.25

1.03

-0.22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0

0.34

0.34

W

物流仓储用地

0

4.15

4.15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0

4.15

4.1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44

S1

(略) 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7

S4

(略) 用地

3.5

3.76

0.26

S41

(略) 用地

0.84

0.8

-0.04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2.66

2.96

0.3

U

公用设施用地

0.36

1.2

0.84

U1

供应设施用地

0

0.84

0.84

U12

供电用地

0

0.84

0.84

U2

环境设施用地

0.36

0.36

0

U21

排水用地

0.2

0.24

0.04

U22

环卫用地

0.16

0.12

-0.04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1.39

G1

公园绿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96

G2

防护绿地

0.99

2.55

1.56

H11

城市建设用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0.41

四、本次规划主要内容

1、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一廊四区” (略) 空间结构。

一心:指综 (略) 。

两轴:指东 (略) 城镇发展轴和南北向蚩尤大道城镇发展轴。

一廊:指滨水通江绿廊。

四区:指打造三个生态宜居区和一个生态文化旅游区。

2、 (略)

居住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其中居住用地中商业配套占比不高于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44公顷;文化设施用地面积3.94公顷;教育科研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3.58公顷。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其中商业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03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34公顷。

物流仓储用地:总用地面积4.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1%,均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 (略) 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略) 场用地面积3.76公顷。

公用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1.2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41%,其中供应设施用地面积0.84公顷,环境设施用地规划面积0.36公顷,包括环卫用地0.12公顷以及排水用地0.24公顷。

绿地与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点击查看>>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防护绿地面积2.5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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