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社审[2022]22号关于社旗县棕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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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环社审[2022]22号关于社旗县棕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审[2022] (略) (略) 旗县 (略)

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社旗县 (略) :

你单位(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9L8QYK70)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联审联批办公会议(〔2022〕6号)集体研究并审查通过,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 (略) 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将产生大量扬尘,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靠近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区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划定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禁止越界施工,临时围挡,加强洒水频次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护,施工散料运输车辆严密遮盖,限速行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冲洗;水泥、砂石等原料堆场采取设置围挡、搭设防雨棚、覆盖防尘布等措施,并定时洒水及时清扫,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土地平整、地基开挖, (略) 分建设, (略) 部水土流失现象,应尽可能做到取弃土量平衡,临时弃土场先挡后期弃,及时清运,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场地清理,应尽快恢复土壤植被及绿化,防治水土流失,确保不对工程下游水质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 (略) 理后回 (略) 和砂石料场的洒水抑尘;生活区尽量设置在基础设施完善的地点,生活污 (略) 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能进入污水管网 (略) 理后用作农家肥,不外排地表水体。严禁将废弃油及施工弃渣、废水等向水体倾倒;河道清淤工程应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分段施工,清除的底泥、垃圾及时运送至指定的临时堆场;底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防止沿途散落,散发臭气。

3. 施工期间应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0)禁止施工作业。营运期噪声影响主要为充放水时水泵等设备的噪声,建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的措施,确保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4.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运 (略) 置,严禁随意弃置污染环境,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置。

5.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潘河(城区段)河道经过整治后,由于是对外开放的,而且河道沿线比较长,要及时防止偷排废污水、河道沿线垃圾进入河道等污染发生,加强管理,保持河道水质环境。同时依据内河整治规划,河道两边设置绿化带和防洪通道,并 (略) (略) 门和专业人员来负责维护。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略) 理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南阳 (略) (略) 综合 (略) 负责。

(公章)

2022年7月22日

(略) 审[2022] (略) (略) 旗县 (略)

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社旗县 (略) :

你单位(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9L8QYK70)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联审联批办公会议(〔2022〕6号)集体研究并审查通过,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 (略) 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将产生大量扬尘,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靠近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区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划定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禁止越界施工,临时围挡,加强洒水频次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护,施工散料运输车辆严密遮盖,限速行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冲洗;水泥、砂石等原料堆场采取设置围挡、搭设防雨棚、覆盖防尘布等措施,并定时洒水及时清扫,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土地平整、地基开挖, (略) 分建设, (略) 部水土流失现象,应尽可能做到取弃土量平衡,临时弃土场先挡后期弃,及时清运,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场地清理,应尽快恢复土壤植被及绿化,防治水土流失,确保不对工程下游水质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 (略) 理后回 (略) 和砂石料场的洒水抑尘;生活区尽量设置在基础设施完善的地点,生活污 (略) 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能进入污水管网 (略) 理后用作农家肥,不外排地表水体。严禁将废弃油及施工弃渣、废水等向水体倾倒;河道清淤工程应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分段施工,清除的底泥、垃圾及时运送至指定的临时堆场;底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防止沿途散落,散发臭气。

3. 施工期间应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0)禁止施工作业。营运期噪声影响主要为充放水时水泵等设备的噪声,建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的措施,确保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4.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运 (略) 置,严禁随意弃置污染环境,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置。

5.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潘河(城区段)河道经过整治后,由于是对外开放的,而且河道沿线比较长,要及时防止偷排废污水、河道沿线垃圾进入河道等污染发生,加强管理,保持河道水质环境。同时依据内河整治规划,河道两边设置绿化带和防洪通道,并 (略) (略) 门和专业人员来负责维护。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略) 理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南阳 (略) (略) 综合 (略) 负责。

(公章)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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