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通过】关于黄山市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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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 (略) :
你公司报来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浙江 (略) 编制的《黄山市 (略)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黄山 (略) 网站公示,在拟作出审批决定前公示期间,6位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我局依法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会。听证会后,我局采纳了合理意见,并对修改完善的《报告书》依法再次予以公示。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在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新塘村359油库北侧(118度10分 点击查看>> 秒,29度48分 点击查看>> 秒)建设一座年屠宰40万头生猪的3A定点生猪屠宰场,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01平方米,总投资 点击查看>> .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屠宰车间(设置待宰栏、屠宰间、冷却排酸间、分割间、副产品加工间、固废暂存间、冷库、冷藏库等)、 (略) 房、1栋研发楼等主体设施,配套建设废气、废水、 (略) 理等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公用、辅助、配套设施。
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严格落实听证会采纳意见。应严格按照听证会提出的采纳意见要求,落实落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 切实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应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采用移栽等措施保护现有乔木植物,做好山体边坡防护,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及对植被的破坏,并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间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覆盖、密闭运输方式,对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抑尘和实行围挡封闭,在施工中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防止扬尘污染,保障施工场地周边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表2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运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浓度限值,NH3、H2S应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项目生产产生的 (略) 理,待宰栏、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废气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1#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屠宰间、副产品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废气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2#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机械格栅渠、集水沉渣池、调节池、气浮池、污泥池、隔油沉淀池、生化组合池、污泥间等产生的恶臭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3#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燃烧废气通过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 (略) 理后高于楼顶排放。粪便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处理和密闭储存,生产线、车间及转运设施及时清洗, (略) 区无组织恶臭逸散。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应达到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焚烧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中型规模标准。
项目屠宰车间、 (略) 理站边界外100m范围为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 (略) 、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设置 (略) 理后回用不排放;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的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地块实施雨污分流,自建800m3/d的屠 (略) 理站,屠宰废水经“预处理(格栅+沉砂+固液分离+隔油池+曝气调节池+气浮)+ (略) 理(A/O生化池+二沉池)+ (略) 理(反应池+终沉池+消毒池)” (略) 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略) 理后,与冷却循环水、纯水设备反冲洗 (略) 区总排口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山 (略) (略) 理,并按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安装并联网流量、pH、CODCr、氨氮、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施。废水中COD、BOD5、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及排水量应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氮、总磷、水温、pH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B级标准限值。
5.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挖填方必须做好土石方动态平衡,严格执行“一旦产生,立即清运,不得随意堆放”,临时弃土场应按规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建立固体废物登记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固体废物每 (略) 理,做到日产日清,可利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合格及病死牲畜、不合格胴体、废三腺等不可利用废物经焚烧炉 (略) 理,餐厨垃圾、 (略) 理站污泥委托黄山 (略) 处置,生活垃 (略) 门处置。
6.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中的Ⅲ类标准,建设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确保项目区域的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
7.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和午间施工,控制噪声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声 (略) 设置声屏障,加强现场运输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规定的限值。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优化运输时间、 (略) 线,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东、南、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4类标准,周边居民敏感点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8.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 (略) 理施工和运行期间周边公众的合理诉求, (略) 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建成投运前须对其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建筑进行拆迁安置。
四、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 点击查看>> t/a,NH3-N:1.562t/a。
五、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才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七、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新要求,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八、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
九、该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十、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项目应从运输、储存、生产等环节全过程抓好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设、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严格执 (略) 门规定,取得 (略) 门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工。
十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休宁县 (略) 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黄山 (略)
2022年7月6日
黄山市 (略) :
你公司报来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浙江 (略) 编制的《黄山市 (略)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黄山 (略) 网站公示,在拟作出审批决定前公示期间,6位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我局依法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会。听证会后,我局采纳了合理意见,并对修改完善的《报告书》依法再次予以公示。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在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新塘村359油库北侧(118度10分 点击查看>> 秒,29度48分 点击查看>> 秒)建设一座年屠宰40万头生猪的3A定点生猪屠宰场,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01平方米,总投资 点击查看>> .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屠宰车间(设置待宰栏、屠宰间、冷却排酸间、分割间、副产品加工间、固废暂存间、冷库、冷藏库等)、 (略) 房、1栋研发楼等主体设施,配套建设废气、废水、 (略) 理等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公用、辅助、配套设施。
二、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严格落实听证会采纳意见。应严格按照听证会提出的采纳意见要求,落实落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 切实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应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采用移栽等措施保护现有乔木植物,做好山体边坡防护,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及对植被的破坏,并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间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覆盖、密闭运输方式,对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抑尘和实行围挡封闭,在施工中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防止扬尘污染,保障施工场地周边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表2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运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浓度限值,NH3、H2S应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项目生产产生的 (略) 理,待宰栏、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废气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1#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屠宰间、副产品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废气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2#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机械格栅渠、集水沉渣池、调节池、气浮池、污泥池、隔油沉淀池、生化组合池、污泥间等产生的恶臭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3#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燃烧废气通过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 (略) 理后高于楼顶排放。粪便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处理和密闭储存,生产线、车间及转运设施及时清洗, (略) 区无组织恶臭逸散。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的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应达到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焚烧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中型规模标准。
项目屠宰车间、 (略) 理站边界外100m范围为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 (略) 、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设置 (略) 理后回用不排放;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的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地块实施雨污分流,自建800m3/d的屠 (略) 理站,屠宰废水经“预处理(格栅+沉砂+固液分离+隔油池+曝气调节池+气浮)+ (略) 理(A/O生化池+二沉池)+ (略) 理(反应池+终沉池+消毒池)” (略) 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略) 理后,与冷却循环水、纯水设备反冲洗 (略) 区总排口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山 (略) (略) 理,并按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安装并联网流量、pH、CODCr、氨氮、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施。废水中COD、BOD5、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及排水量应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氮、总磷、水温、pH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B级标准限值。
5.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挖填方必须做好土石方动态平衡,严格执行“一旦产生,立即清运,不得随意堆放”,临时弃土场应按规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建立固体废物登记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固体废物每 (略) 理,做到日产日清,可利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合格及病死牲畜、不合格胴体、废三腺等不可利用废物经焚烧炉 (略) 理,餐厨垃圾、 (略) 理站污泥委托黄山 (略) 处置,生活垃 (略) 门处置。
6.做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中的Ⅲ类标准,建设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确保项目区域的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
7.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和午间施工,控制噪声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声 (略) 设置声屏障,加强现场运输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规定的限值。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消声、降噪措施,优化运输时间、 (略) 线,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东、南、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4类标准,周边居民敏感点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8.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证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的落实,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 (略) 理施工和运行期间周边公众的合理诉求, (略) 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建成投运前须对其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建筑进行拆迁安置。
四、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 点击查看>> t/a,NH3-N:1.562t/a。
五、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才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七、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新要求,执行新标准和新要求。
八、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
九、该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十、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项目应从运输、储存、生产等环节全过程抓好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设、运行和维护各类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严格执 (略) 门规定,取得 (略) 门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工。
十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休宁县 (略) 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黄山 (略)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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