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尔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分子检测实验室项目-31170edcee5d453d82a3631e3c8a942f-拟审查项目
北京普尔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分子检测实验室项目-31170edcee5d453d82a3631e3c8a942f-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 (略) (略) 楼3层301室
公示时间:2022-07-29
受理时间:2022-07-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 (略) 用的有机试剂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本项目检测过程产生废气均在通风橱内和集气罩下进行,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设计风量为5000m3/h的活性炭吸 (略) 理,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6m)有组织排放,废气排 (略) 在建筑楼顶东侧。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制备纯化水产生的浓水及实验室器具容器清洗废水。实验室器具容器 (略) (略)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制备纯化水产生的浓水一同排 (略) 理,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顺义 (略) (略) 理。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实验设备噪声、风机及房屋4#楼 (略) 理设备和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设置隔声罩、减震垫等措施后,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国家《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昼间≤65dB(A))标准。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 (略) (略) 理。废试剂包装盒、纸质包装箱收集后外售 (略) ,制水设备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废 (略) 家回收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废实验器材(废口罩、废手套、废鞋套、废移液器吸头、废试剂瓶等)、废弃容器、实验废液、废气治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 (略) 理设备更换的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运、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联系人:陈路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单位名称:东方博环(北京) (略)
(略) 门:顺义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略) 院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普尔 (略)
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 (略) (略) 楼3层301室
公示时间:2022-07-29
受理时间:2022-07-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 (略) 用的有机试剂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本项目检测过程产生废气均在通风橱内和集气罩下进行,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设计风量为5000m3/h的活性炭吸 (略) 理,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6m)有组织排放,废气排 (略) 在建筑楼顶东侧。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制备纯化水产生的浓水及实验室器具容器清洗废水。实验室器具容器 (略) (略)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制备纯化水产生的浓水一同排 (略) 理,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顺义 (略) (略) 理。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实验设备噪声、风机及房屋4#楼 (略) 理设备和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设置隔声罩、减震垫等措施后,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国家《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昼间≤65dB(A))标准。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 (略) (略) 理。废试剂包装盒、纸质包装箱收集后外售 (略) ,制水设备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废 (略) 家回收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废实验器材(废口罩、废手套、废鞋套、废移液器吸头、废试剂瓶等)、废弃容器、实验废液、废气治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 (略) 理设备更换的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运、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联系人:陈路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单位名称:东方博环(北京) (略)
(略) 门:顺义 (略)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略) 院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普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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