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村庄规划(2020-2035)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村庄规划(2020-2035)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村庄规划(2020-2035)》在村内等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报批。

一、规划定位

《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略) )指出,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 (略) 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二、规划范围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村域,总面积约6.8086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2020-2035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9)《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10)《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11)《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略) )

(1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 (略) )

(13)《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苏自然资发〔2020〕 (略) )

(14)《〈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常自然资规发〔2021〕 (略) )

(15)《常州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试行)》(常自然资规发〔2021〕 (略) )

(16)《常州市新 (略) 规划(2020版)》

(17)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等

五、现状概况

石桥村位于常州市新北 (略) ,东临通江村(镇区),南临西夏墅镇水塔口村,西临南兰陵村,北临镇区,共有14个自然村。石桥村现状产业以农业种植为主,其中一产以稻米、特色果蔬、苗木种植及水产养殖为主,河虾、螃蟹、草莓为特色农产品;二产以电动汽车、 (略) 件、电子电器生产为主,企业主要集中于G346以北区域,G346以南数量少、规模较小、效益一般;三产旅游服务业发展尚缓。

六、 (略)

(1)底线管控、刚弹结合

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占一补一”。永久基本农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促进 (略) 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需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必须严格保护的区域。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新孟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需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管控相关管理规定。本次村庄规划新增 (略) 完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落实重大基础设施保护要求,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通则,明确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落实重大基础设施保护要求。通过优化调整 (略) 等相关政策细化落实用地指标。

(2)生态优先、因地制宜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G346以北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管理要求,G346以南为乡村地区。规划突出生态优先、节约优先的原则,统筹谋划村庄发展目标,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视调整优化村域 (略) ,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略) 村庄集建点。

(3)一图管理、动态更新

通过村庄撤 (略) 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进行综合整治,对生态空间进行系统修复,逐步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和农村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将按照统一的规划成果数据库进行报备,及时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纳入常州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管理,不涉及规划强制性要求的,按照动态更新流程进行更新。

七、公示期限

自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止。

八、公示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村委、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常州市自然 (略) 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19- 点击查看>> (石桥村委)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村庄规划(2020-2035)》在村内等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报批。

一、规划定位

《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略) )指出,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 (略) 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二、规划范围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村域,总面积约6.8086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2020-2035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9)《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10)《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11)《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略) )

(1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 (略) )

(13)《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苏自然资发〔2020〕 (略) )

(14)《〈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常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常自然资规发〔2021〕 (略) )

(15)《常州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试行)》(常自然资规发〔2021〕 (略) )

(16)《常州市新 (略) 规划(2020版)》

(17)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等

五、现状概况

石桥村位于常州市新北 (略) ,东临通江村(镇区),南临西夏墅镇水塔口村,西临南兰陵村,北临镇区,共有14个自然村。石桥村现状产业以农业种植为主,其中一产以稻米、特色果蔬、苗木种植及水产养殖为主,河虾、螃蟹、草莓为特色农产品;二产以电动汽车、 (略) 件、电子电器生产为主,企业主要集中于G346以北区域,G346以南数量少、规模较小、效益一般;三产旅游服务业发展尚缓。

六、 (略)

(1)底线管控、刚弹结合

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占一补一”。永久基本农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促进 (略) 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需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必须严格保护的区域。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新孟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需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管控相关管理规定。本次村庄规划新增 (略) 完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落实重大基础设施保护要求,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通则,明确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落实重大基础设施保护要求。通过优化调整 (略) 等相关政策细化落实用地指标。

(2)生态优先、因地制宜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G346以北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管理要求,G346以南为乡村地区。规划突出生态优先、节约优先的原则,统筹谋划村庄发展目标,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视调整优化村域 (略) ,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 (略) 村庄集建点。

(3)一图管理、动态更新

通过村庄撤 (略) 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进行综合整治,对生态空间进行系统修复,逐步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和农村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将按照统一的规划成果数据库进行报备,及时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纳入常州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管理,不涉及规划强制性要求的,按照动态更新流程进行更新。

七、公示期限

自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止。

八、公示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村委、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常州市自然 (略) 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19- 点击查看>> (石桥村委)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