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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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废污泥处置再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津市津彤源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 (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津彤源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

天津市津彤源 (略)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 (略) 与团泊 (略) 交口

联合泰泽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 (略) 与团泊 (略) 交口,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8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现有砂库拆除、在砂库位置建设1#生产车间,车间内 (略) 新建,并将辅料黏土调整为页岩粉,部分环保设施利旧并将燃料由生物质调整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 (略) (略) 理能力不变,年产陶粒 点击查看>> 吨。

1.运营期污泥筒式烘干机密闭,产生废气应经“多管除尘+袋式除尘+一级脱酸+臭氧氧化” (略) 理;陶粒带式烘干机密闭,废气应经“袋式除尘器+一级脱酸+臭氧氧化” (略) 理;页岩粉料仓、废料仓、干污泥仓仓顶设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引入回转窑“一级脱酸+二级脱酸”系统净化;混料搅拌机废气应经负压+急冷装置热交换后引入带式烘干机,最后进入陶粒袋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装置;回转窑出口烟气应经“SNCR+多管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急冷装置进行烟气余热回收,降温后的烟气应经“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一级脱酸+二级脱酸”净化;陶粒冷却机废气应经 (略) 理后,进入陶粒带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设施;成品筛分机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陶粒沸腾 (略) 理后引入陶粒带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设施。以上废气均应由同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脱酸塔循环水系统排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应经新增“组合式溶气气浮装置(混凝+气浮一体化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共同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邱 (略) (略) 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尘灰、废铁块等杂质、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室化验废水、含油棉纱、循环水池底泥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辅料废弃包装应外售 (略) 门;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津市津彤源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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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 (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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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津彤源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

天津市津彤源 (略)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 (略) 与团泊 (略) 交口

联合泰泽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 (略) 与团泊 (略) 交口,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8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现有砂库拆除、在砂库位置建设1#生产车间,车间内 (略) 新建,并将辅料黏土调整为页岩粉,部分环保设施利旧并将燃料由生物质调整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 (略) (略) 理能力不变,年产陶粒 点击查看>> 吨。

1.运营期污泥筒式烘干机密闭,产生废气应经“多管除尘+袋式除尘+一级脱酸+臭氧氧化” (略) 理;陶粒带式烘干机密闭,废气应经“袋式除尘器+一级脱酸+臭氧氧化” (略) 理;页岩粉料仓、废料仓、干污泥仓仓顶设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引入回转窑“一级脱酸+二级脱酸”系统净化;混料搅拌机废气应经负压+急冷装置热交换后引入带式烘干机,最后进入陶粒袋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装置;回转窑出口烟气应经“SNCR+多管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急冷装置进行烟气余热回收,降温后的烟气应经“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一级脱酸+二级脱酸”净化;陶粒冷却机废气应经 (略) 理后,进入陶粒带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设施;成品筛分机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陶粒沸腾 (略) 理后引入陶粒带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设施。以上废气均应由同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脱酸塔循环水系统排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应经新增“组合式溶气气浮装置(混凝+气浮一体化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共同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邱 (略) (略) 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尘灰、废铁块等杂质、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室化验废水、含油棉纱、循环水池底泥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辅料废弃包装应外售 (略) 门;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津市津彤源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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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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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津彤源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

天津市津彤源 (略)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 (略) 与团泊 (略) 交口

联合泰泽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 (略) 与团泊 (略) 交口,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8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现有砂库拆除、在砂库位置建设1#生产车间,车间内 (略) 新建,并将辅料黏土调整为页岩粉,部分环保设施利旧并将燃料由生物质调整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 (略) (略) 理能力不变,年产陶粒 点击查看>> 吨。

1.运营期污泥筒式烘干机密闭,产生废气应经“多管除尘+袋式除尘+一级脱酸+臭氧氧化” (略) 理;陶粒带式烘干机密闭,废气应经“袋式除尘器+一级脱酸+臭氧氧化” (略) 理;页岩粉料仓、废料仓、干污泥仓仓顶设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引入回转窑“一级脱酸+二级脱酸”系统净化;混料搅拌机废气应经负压+急冷装置热交换后引入带式烘干机,最后进入陶粒袋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装置;回转窑出口烟气应经“SNCR+多管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急冷装置进行烟气余热回收,降温后的烟气应经“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一级脱酸+二级脱酸”净化;陶粒冷却机废气应经 (略) 理后,进入陶粒带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设施;成品筛分机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陶粒沸腾 (略) 理后引入陶粒带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设施。以上废气均应由同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脱酸塔循环水系统排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应经新增“组合式溶气气浮装置(混凝+气浮一体化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共同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邱 (略) (略) 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尘灰、废铁块等杂质、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室化验废水、含油棉纱、循环水池底泥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辅料废弃包装应外售 (略) 门;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津市津彤源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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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 (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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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津彤源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

天津市津彤源 (略)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 (略) 与团泊 (略) 交口

联合泰泽 (略)

(略) 置再利用改建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 (略) 与团泊 (略) 交口,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8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现有砂库拆除、在砂库位置建设1#生产车间,车间内 (略) 新建,并将辅料黏土调整为页岩粉,部分环保设施利旧并将燃料由生物质调整为天然气。项目建成后, (略) (略) 理能力不变,年产陶粒 点击查看>> 吨。

1.运营期污泥筒式烘干机密闭,产生废气应经“多管除尘+袋式除尘+一级脱酸+臭氧氧化” (略) 理;陶粒带式烘干机密闭,废气应经“袋式除尘器+一级脱酸+臭氧氧化” (略) 理;页岩粉料仓、废料仓、干污泥仓仓顶设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引入回转窑“一级脱酸+二级脱酸”系统净化;混料搅拌机废气应经负压+急冷装置热交换后引入带式烘干机,最后进入陶粒袋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装置;回转窑出口烟气应经“SNCR+多管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急冷装置进行烟气余热回收,降温后的烟气应经“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一级脱酸+二级脱酸”净化;陶粒冷却机废气应经 (略) 理后,进入陶粒带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设施;成品筛分机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陶粒沸腾 (略) 理后引入陶粒带式烘干机尾气净化设施。以上废气均应由同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脱酸塔循环水系统排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应经新增“组合式溶气气浮装置(混凝+气浮一体化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塔排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共同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大邱 (略) (略) 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尘灰、废铁块等杂质、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室化验废水、含油棉纱、循环水池底泥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辅料废弃包装应外售 (略) 门;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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