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龙泉村、泉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关于对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龙泉村、泉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龙泉村、泉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性质
新建
三、建设地点
大通县景阳镇龙泉村、泉头村
四、主管单位
大通 (略)
五、监管单位
西宁 (略)
六、建设单位
大通县农业综 (略)
七、建设周期
2022年7月~2023年12月
八、建设内容
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 (略) 工程、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工程、耕地质量监测工程和临时工程。
1.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规划平整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hm2( 点击查看>> 亩),平整土方量 点击查看>> .82m3。其中5°~10°土方平整量 点击查看>> .06m3,11°~15°土方平整量 点击查看>> .02m3,16°~20°土方平整量 点击查看>> .74m3;田埂夯筑量 点击查看>> .85m3。
2.土壤改良工程:
(略) 有土地平整区域净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土地翻耕面积 点击查看>> hm2( 点击查看>> 亩),增施有机肥料面积 点击查看>> hm2( 点击查看>> 亩),有机肥用量 点击查看>> t;
3.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工程
新建截排水沟6条1830m,新建截排水沟(盖板段)2条763m,新建挡水墙1条165m,新建汇水口1个,新建盖板涵(0.3m×0.4m)31座,新建涵洞(0.5m×0.4m )1座,新建涵洞(0.6m×0.9m )1座。
4. (略) 工程:
整修3.0m宽田间道(砼路面) 5条3501 m,整修3.0m宽田间道( (略) 面) 9条4737m,整修2. (略) ( (略) 面) 21条8929m,改建2. (略) ( (略) 面) 18条6990m。
5.耕地质量监测工程:
监测点水泥板隔墙165m,监测点标识牌1座,监测点展示牌1座。
6.施工临时工程:
施工仓库100m2计算,工棚120m2。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建筑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其中土地平整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 点击查看>> %;土壤改良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 点击查看>> %; (略) 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 点击查看>> %;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4.46%;耕地质量监测工程投资3.36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0.40%);施工临时工程费3.66万元,占总投资的0.37%;独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9.00%(其中建设管理费 点击查看>> 万元,勘测设计费 点击查看>> 万元,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2.91%。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20万元,省级财政资 点击查看>> 万元.
十、项目效益
(一)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修筑梯田,减少水土流失,完善田间交通网络,保证了农用物资及农产品的运输,为农民的出行和生产提供了交通便利,改善项目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土地农业生产效率。另外,配套农业基础设施,把项目区建设成“田成方、排水沟道配套、路成网”的标准化农田,为带动当地和周围地区的农田建设都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耕地为6414亩,项目建成后由原来的人畜耕作方式变为机械耕作方式,生产成本有一定降低。根据项目静态收益分析,项目实施前农业生产可创造产值 点击查看>> 万元,实施后可创造产值 点击查看>> 万元,年运行费用共9.60万元,每年可新增粮食产能321吨,净增加产值 点击查看>> 万元。
(三)生态效益。项目实施之后, (略) 建成为高标准农田农田,田块规整、道路相连,减少水土流失,使得项目区耕地成为“保水、保肥、保土”的三保田,减少水土流失,使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为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十一、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及农户入工,通过劳动增加经济收入。
十二、运行机制
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谁负责”原则,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固定资产分别移交到龙泉、泉头村,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龙泉村、泉头村进行管护。
十三、评审情况
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青农建〔2022〕3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 (略) )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大通 (略) 组织市、县级农业、财政、水利、国土、 (略) 门专家对《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龙泉村、泉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7月25日—8月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综 (略) 联系。
联系电话:0971— 点击查看>> 联系人:石立斌
监督电话:0971— 点击查看>>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综 (略)
2022年7月25日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龙泉村、泉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性质
新建
三、建设地点
大通县景阳镇龙泉村、泉头村
四、主管单位
大通 (略)
五、监管单位
西宁 (略)
六、建设单位
大通县农业综 (略)
七、建设周期
2022年7月~2023年12月
八、建设内容
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 (略) 工程、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工程、耕地质量监测工程和临时工程。
1.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规划平整土地面积 点击查看>> hm2( 点击查看>> 亩),平整土方量 点击查看>> .82m3。其中5°~10°土方平整量 点击查看>> .06m3,11°~15°土方平整量 点击查看>> .02m3,16°~20°土方平整量 点击查看>> .74m3;田埂夯筑量 点击查看>> .85m3。
2.土壤改良工程:
(略) 有土地平整区域净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土地翻耕面积 点击查看>> hm2( 点击查看>> 亩),增施有机肥料面积 点击查看>> hm2( 点击查看>> 亩),有机肥用量 点击查看>> t;
3.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工程
新建截排水沟6条1830m,新建截排水沟(盖板段)2条763m,新建挡水墙1条165m,新建汇水口1个,新建盖板涵(0.3m×0.4m)31座,新建涵洞(0.5m×0.4m )1座,新建涵洞(0.6m×0.9m )1座。
4. (略) 工程:
整修3.0m宽田间道(砼路面) 5条3501 m,整修3.0m宽田间道( (略) 面) 9条4737m,整修2. (略) ( (略) 面) 21条8929m,改建2. (略) ( (略) 面) 18条6990m。
5.耕地质量监测工程:
监测点水泥板隔墙165m,监测点标识牌1座,监测点展示牌1座。
6.施工临时工程:
施工仓库100m2计算,工棚120m2。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建筑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其中土地平整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 点击查看>> %;土壤改良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 点击查看>> %; (略) 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 点击查看>> %;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工程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4.46%;耕地质量监测工程投资3.36万元,占建筑工程费的0.40%);施工临时工程费3.66万元,占总投资的0.37%;独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9.00%(其中建设管理费 点击查看>> 万元,勘测设计费 点击查看>> 万元,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2.91%。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20万元,省级财政资 点击查看>> 万元.
十、项目效益
(一)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修筑梯田,减少水土流失,完善田间交通网络,保证了农用物资及农产品的运输,为农民的出行和生产提供了交通便利,改善项目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土地农业生产效率。另外,配套农业基础设施,把项目区建设成“田成方、排水沟道配套、路成网”的标准化农田,为带动当地和周围地区的农田建设都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耕地为6414亩,项目建成后由原来的人畜耕作方式变为机械耕作方式,生产成本有一定降低。根据项目静态收益分析,项目实施前农业生产可创造产值 点击查看>> 万元,实施后可创造产值 点击查看>> 万元,年运行费用共9.60万元,每年可新增粮食产能321吨,净增加产值 点击查看>> 万元。
(三)生态效益。项目实施之后, (略) 建成为高标准农田农田,田块规整、道路相连,减少水土流失,使得项目区耕地成为“保水、保肥、保土”的三保田,减少水土流失,使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为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十一、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及农户入工,通过劳动增加经济收入。
十二、运行机制
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谁负责”原则,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固定资产分别移交到龙泉、泉头村,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龙泉村、泉头村进行管护。
十三、评审情况
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青农建〔2022〕3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 (略) )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大通 (略) 组织市、县级农业、财政、水利、国土、 (略) 门专家对《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龙泉村、泉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7月25日—8月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综 (略) 联系。
联系电话:0971— 点击查看>> 联系人:石立斌
监督电话:0971— 点击查看>>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综 (略)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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