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6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2022年7月26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无锡新 (略) 实验室新建项目 | 无锡市 (略) (略) 530大厦C701室 | 无锡新 (略) | 无锡 (略) | 本项目拟租用无锡留学人 (略) 530大厦C701室开展实验室项目,占地面积651m2。本项目新建实验室主要进行酶相关实验研究,实验最终成果以数据形式提交,实验样品不作为产品上市销售,每批次留存少量样品做下批次空白样使用,空白样对照完成后与其余样品一起作为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实验室建成后预计进行实验研究160批次/年,其中主要实验过程有氧培养时间为36小时/批次。 | 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 (略) 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2)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水与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 (略) (略) 理。(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 (略) (略) 理;危险固废委 (略) 置;生活 (略) 门清运,卫生填埋。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 (略) ,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0510- 点击查看>> , @@@ 63.com |
2 | (略) 件120万件项目 |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工业集中区五期A4-2号地块 | 无 (略) (略) | 无 (略) | 无 (略) (略) 成立于2019年10月,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工业集中区五期A4-2号地块,主要从事车用防滑链、 (略) 件等设计、加工、销售,目前企业主要 (略) 件销售。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820万元,租赁 (略) 11 (略) 房,购置注塑机、冲压机、全自动打孔机等设备,建 (略) 件120万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具 (略) 件120万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本项目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后与冷却塔定期排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A级标准后,接管 (略) (略) 理。(2)废气:本项目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及表9标准;有组织排放的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腈、1,3- 点击查看>> 二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标准;无组织排放的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腈、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无组织排放的1,3- 点击查看>> 二烯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标准;厂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 (略) , (略) 房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铝屑、废切削液、废油、废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原料桶、废电火花油原料桶、废活性炭、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 (略) 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 (略) 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 0510- 点击查看>> , @@@ 63.com |
3 | 年产25万个碳化硅功率模块项目 | 江苏省无锡市 (略) 9号环普国 (略) 楼 | 基本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无 (略) | 基本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5日,位于无锡市 (略) 9号环普国 (略) 楼,主要从事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略) 芯片及产品制造等。为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租 (略) 9号环普国 (略) 楼(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从事功率模块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碳化硅功率模块产品25万个。 | (1)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 (略) 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后与地面清洁废水、冷却排水、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达到江苏省地方排放标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后,接管 (略) (略) 理。(3)废气:本项目回流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夹具擦拭过程产生的异 点击查看>> 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密封、灌封和固化、危废仓库等工序产生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实验室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排放标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中表3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中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异 点击查看>> 醇参照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 3 标准;厂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4)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 (略) , (略) 房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不合格品、废无尘布、废碱液、废密封胶、废灌封胶、实验室废酸、实验室废液、废抛光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包装容器、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委托 (略) 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 (略) 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 0510- 点击查看>> , @@@ 63.com |
公开时间: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无锡新 (略) 实验室新建项目 | 无锡市 (略) (略) 530大厦C701室 | 无锡新 (略) | 无锡 (略) | 本项目拟租用无锡留学人 (略) 530大厦C701室开展实验室项目,占地面积651m2。本项目新建实验室主要进行酶相关实验研究,实验最终成果以数据形式提交,实验样品不作为产品上市销售,每批次留存少量样品做下批次空白样使用,空白样对照完成后与其余样品一起作为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实验室建成后预计进行实验研究160批次/年,其中主要实验过程有氧培养时间为36小时/批次。 | 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 (略) 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2)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水与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 (略) (略) 理。(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 (略) (略) 理;危险固废委 (略) 置;生活 (略) 门清运,卫生填埋。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 (略) ,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0510- 点击查看>> , @@@ 63.com |
2 | (略) 件120万件项目 |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工业集中区五期A4-2号地块 | 无 (略) (略) | 无 (略) | 无 (略) (略) 成立于2019年10月,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工业集中区五期A4-2号地块,主要从事车用防滑链、 (略) 件等设计、加工、销售,目前企业主要 (略) 件销售。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820万元,租赁 (略) 11 (略) 房,购置注塑机、冲压机、全自动打孔机等设备,建 (略) 件120万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具 (略) 件120万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水:本项目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后与冷却塔定期排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A级标准后,接管 (略) (略) 理。(2)废气:本项目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及表9标准;有组织排放的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腈、1,3- 点击查看>> 二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5标准;无组织排放的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腈、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无组织排放的1,3- 点击查看>> 二烯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标准;厂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 (略) , (略) 房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铝屑、废切削液、废油、废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原料桶、废电火花油原料桶、废活性炭、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 (略) 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 (略) 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 0510- 点击查看>> , @@@ 63.com |
3 | 年产25万个碳化硅功率模块项目 | 江苏省无锡市 (略) 9号环普国 (略) 楼 | 基本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无 (略) | 基本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5日,位于无锡市 (略) 9号环普国 (略) 楼,主要从事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略) 芯片及产品制造等。为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租 (略) 9号环普国 (略) 楼(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从事功率模块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碳化硅功率模块产品25万个。 | (1)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 (略) 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理后与地面清洁废水、冷却排水、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达到江苏省地方排放标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后,接管 (略) (略) 理。(3)废气:本项目回流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夹具擦拭过程产生的异 点击查看>> 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密封、灌封和固化、危废仓库等工序产生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实验室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排放标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中表3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中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异 点击查看>> 醇参照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 3 标准;厂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4)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 (略) , (略) 房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不合格品、废无尘布、废碱液、废密封胶、废灌封胶、实验室废酸、实验室废液、废抛光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包装容器、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委托 (略) 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 (略) 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 0510- 点击查看>> , @@@ 63.com |
公开时间: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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