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和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的公告
关于实施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和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的公告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和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2年县城重点建设项目。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项目的实施,将解决园区无集中供热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的建成,将解决园区雨污合流水污染问题,提高了园区污水、雨水收集效率,2个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园区投资环境,促进园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2个 (略) 有前期手续办理,具备开工条件,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工期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2个项目均计划2022年7月26日开工,2023年7月26日竣工。
二、工程概况
(一)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
该工程位于静宁工业园区青兰高速以南、静庄高速以东、葫芦河以西、 (略) 以北,主要为园区内的一级供热管网、二级供热管网建设。本次供热管网建设约8.6公里,管网管长及敷设范围如下:
1.一级供热管线约3.5公里,主要敷 (略) (梧桐大道- (略) 段)、梧桐大道( (略) - (略) )、312国道( (略) -梧桐大道)、 (略) ( (略) - (略) 北侧)。
2.二级供热管线约5.1公里,主要敷设在312国道( (略) C区-葫芦河)、 (略) (清泽润-天元实业)、 (略) ( (略) -静宁印刷)、恒顺巷(全段)、 (略) ( (略) 北侧-恒顺巷)。
(二)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
该项目一期改造 (略) 面、雨水、污水、 (略) 灯、交通设施改造, (略) 、 (略) 、 (略) 、 (略) (略) ,总长2. 点击查看>> 米,具体如下: (略) 长 点击查看>> 米,宽 20 米; (略) 长 点击查看>> 米,宽 20 米; (略) 长 点击查看>> 米,宽 20 米;恒顺巷长 点击查看>> 米,宽 20 米, (略) (略) ,设计速度30km/h。 (略) 断面不变,断面布置方式均为4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三、有关要求
1、封闭施工。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采用按工期、分路段全封闭施工,道路建设期间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商业门店及市民群众, (略) 、积极配合并按照施工现场管护的要求,安排好各自的生产、生活及行人、车辆出行。 (略) 段车辆、行人绕道通行。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施工区域穿行、滞留。
2、施工车辆。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衔接,凡在工程现场的施工车辆,要自觉服从现场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 (略) 实际安全行驶。非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自有车辆。 (略) 段封闭后,所有自有车辆要绕道行驶,合理 (略) ,自觉服从施工现场管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略) 段擅自停放,否则对车辆造成的摩擦或损坏由停放者自行承担。
4、交通管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要求, (略) 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并根据施工进度和需求, (略) 段实行交通管制,及时疏导车辆绕道通行。施工现场附近企业、居(村)民和行人要合 (略) 线,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园区各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施工期间一律绕道通行,严禁人员横穿施工区域,保证安全出行。
5、管线迁移改造及保护。各相关管线产权单位要及时指派业务人员现场指导和监管,确保管线安全。根据工程建设和相关规范要求,确需迁移改造的,要及时无偿迁移改造。道路 (略) 有违章建筑及堆放的建筑材料、杂物等一律于2022年7月31日前自行无偿拆除、迁移,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迁移。
6、施工单位。施工单 (略) 段设立交通指示、警告和警示标志,禁止施工现场停放非施工车辆及行人穿越施工围挡,同时 (略) 口做好交通导行工作, (略) 段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同时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三个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措施。
7、卫生防疫。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前新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切实做到防控机制到位、人员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确保工程科学、规范、有序实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效力至本工程结束。
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和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2年县城重点建设项目。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项目的实施,将解决园区无集中供热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的建成,将解决园区雨污合流水污染问题,提高了园区污水、雨水收集效率,2个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园区投资环境,促进园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2个 (略) 有前期手续办理,具备开工条件,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工期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2个项目均计划2022年7月26日开工,2023年7月26日竣工。
二、工程概况
(一)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
该工程位于静宁工业园区青兰高速以南、静庄高速以东、葫芦河以西、 (略) 以北,主要为园区内的一级供热管网、二级供热管网建设。本次供热管网建设约8.6公里,管网管长及敷设范围如下:
1.一级供热管线约3.5公里,主要敷 (略) (梧桐大道- (略) 段)、梧桐大道( (略) - (略) )、312国道( (略) -梧桐大道)、 (略) ( (略) - (略) 北侧)。
2.二级供热管线约5.1公里,主要敷设在312国道( (略) C区-葫芦河)、 (略) (清泽润-天元实业)、 (略) ( (略) -静宁印刷)、恒顺巷(全段)、 (略) ( (略) 北侧-恒顺巷)。
(二)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
该项目一期改造 (略) 面、雨水、污水、 (略) 灯、交通设施改造, (略) 、 (略) 、 (略) 、 (略) (略) ,总长2. 点击查看>> 米,具体如下: (略) 长 点击查看>> 米,宽 20 米; (略) 长 点击查看>> 米,宽 20 米; (略) 长 点击查看>> 米,宽 20 米;恒顺巷长 点击查看>> 米,宽 20 米, (略) (略) ,设计速度30km/h。 (略) 断面不变,断面布置方式均为4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三、有关要求
1、封闭施工。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采用按工期、分路段全封闭施工,道路建设期间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商业门店及市民群众, (略) 、积极配合并按照施工现场管护的要求,安排好各自的生产、生活及行人、车辆出行。 (略) 段车辆、行人绕道通行。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施工区域穿行、滞留。
2、施工车辆。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衔接,凡在工程现场的施工车辆,要自觉服从现场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 (略) 实际安全行驶。非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自有车辆。 (略) 段封闭后,所有自有车辆要绕道行驶,合理 (略) ,自觉服从施工现场管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略) 段擅自停放,否则对车辆造成的摩擦或损坏由停放者自行承担。
4、交通管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要求, (略) 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并根据施工进度和需求, (略) 段实行交通管制,及时疏导车辆绕道通行。施工现场附近企业、居(村)民和行人要合 (略) 线,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园区各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施工期间一律绕道通行,严禁人员横穿施工区域,保证安全出行。
5、管线迁移改造及保护。各相关管线产权单位要及时指派业务人员现场指导和监管,确保管线安全。根据工程建设和相关规范要求,确需迁移改造的,要及时无偿迁移改造。道路 (略) 有违章建筑及堆放的建筑材料、杂物等一律于2022年7月31日前自行无偿拆除、迁移,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迁移。
6、施工单位。施工单 (略) 段设立交通指示、警告和警示标志,禁止施工现场停放非施工车辆及行人穿越施工围挡,同时 (略) 口做好交通导行工作, (略) 段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同时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三个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措施。
7、卫生防疫。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前新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切实做到防控机制到位、人员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确保工程科学、规范、有序实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效力至本工程结束。
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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