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荣和长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荣和观江府项目15#、S32#、19#-23#、25#-27#、30#-32#楼及3#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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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荣和长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荣和观江府项目15#、S32#、19#-23#、25#-27#、30#-32#楼及3#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荣和长 (略) 申请的荣和观江府项目15#、S32#、19#-23#、25#-27#、30#-32#楼及3#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 (略) (略) 。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该项目于2021年6月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略) :建字第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略) )审批,总平( (略) :WGH202 (略) )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建设单位为优化 (略) ,完善功能设计,提升项目品质,拟申请对该项目15#、S32#、19#-23#、25#-27#、30#-32#楼及3#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方案调整

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20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46平方米,计容面积与已批方案一致,地上不计容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与原方案一致。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由 点击查看>> .97调整为 点击查看>> .23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新增室外无障碍电梯,面积为9.64平方米。调整后建筑密度由已批 点击查看>> %调整为 点击查看>> %,绿地面积由 点击查看>> .15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63平方米,绿地率由 点击查看>> %拟调整为 点击查看>> %。

2. (略) 、外轮廓和建筑名称

15#楼,北侧增加室外无障碍电梯,取消西侧商业疏散楼梯;S32#楼, (略) 和外轮廓调整;建构筑物一览表中的D1#地下室、D2#地下室、D3#地下室名称分别调整为1#地下室、2#地下室、3#地下室名称。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

1.15#楼调整

对建筑轮廓及 (略) 进行调整,一层 (略) 隔墙和楼梯,调整开间尺寸;一层商业和二层住宅增加室外无障碍电梯;二层住宅调整入户方式。同时,业主申请将15#楼由一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分为住宅和商业两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命名为15#楼和S15#楼。拆分后,15#楼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S15#楼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15#楼与S15#楼累加的总建筑面积和总计容面积与已批15#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一致。

2.27#楼调整

对建筑面积指标进行补正,补充完善三层排烟井出屋面,将屋面层绿化阳台改为露台,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3.S32#楼调整

对建筑轮廓及 (略) 进行调整,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基底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4.3#地下室调整

局部位置增加一台电梯,调整车位位置,总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保持不变,车位数量保持不变。

5.19#-21#、23#、25#、26#、30#-32#楼调整

均将屋面层绿化阳台改为露台。其中:19#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0#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1#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3#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5#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6#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30#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93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86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31#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32#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

6.建筑外立面调整

建筑外立面材质和色彩在原批方案基础上,根据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整体风貌整体保持与原批方案风格一致(详见公示图)。

(略) 述,调整后,项目 (略) 、楼栋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退间距、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绿地率、机动车数量以及非机动车数量等均满足已批总平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 (略) 公告栏(南宁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荣和观江府项目施工现场。

(三)南宁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2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在南宁 (略) 网站、今日头条(南宁 (略) (略) )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至8月3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 (略) 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 (略) (略) (联系电话:0771- 点击查看>> ,邮寄地址:南宁市 (略) (略) 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点击查看>> )。


南宁 (略)

2022年7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荣和长 (略) 申请的荣和观江府项目15#、S32#、19#-23#、25#-27#、30#-32#楼及3#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 (略) (略) 。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该项目于2021年6月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略) :建字第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略) )审批,总平( (略) :WGH202 (略) )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建设单位为优化 (略) ,完善功能设计,提升项目品质,拟申请对该项目15#、S32#、19#-23#、25#-27#、30#-32#楼及3#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调整,调整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方案调整

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20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46平方米,计容面积与已批方案一致,地上不计容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与原方案一致。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由 点击查看>> .97调整为 点击查看>> .23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新增室外无障碍电梯,面积为9.64平方米。调整后建筑密度由已批 点击查看>> %调整为 点击查看>> %,绿地面积由 点击查看>> .15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63平方米,绿地率由 点击查看>> %拟调整为 点击查看>> %。

2. (略) 、外轮廓和建筑名称

15#楼,北侧增加室外无障碍电梯,取消西侧商业疏散楼梯;S32#楼, (略) 和外轮廓调整;建构筑物一览表中的D1#地下室、D2#地下室、D3#地下室名称分别调整为1#地下室、2#地下室、3#地下室名称。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

1.15#楼调整

对建筑轮廓及 (略) 进行调整,一层 (略) 隔墙和楼梯,调整开间尺寸;一层商业和二层住宅增加室外无障碍电梯;二层住宅调整入户方式。同时,业主申请将15#楼由一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分为住宅和商业两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命名为15#楼和S15#楼。拆分后,15#楼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S15#楼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15#楼与S15#楼累加的总建筑面积和总计容面积与已批15#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一致。

2.27#楼调整

对建筑面积指标进行补正,补充完善三层排烟井出屋面,将屋面层绿化阳台改为露台,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3.S32#楼调整

对建筑轮廓及 (略) 进行调整,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基底面积由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4.3#地下室调整

局部位置增加一台电梯,调整车位位置,总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保持不变,车位数量保持不变。

5.19#-21#、23#、25#、26#、30#-32#楼调整

均将屋面层绿化阳台改为露台。其中:19#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0#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1#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3#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5#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26#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30#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93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86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31#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32#楼总建筑面积由已批 点击查看>> 平方米调整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容面积保持不变。

6.建筑外立面调整

建筑外立面材质和色彩在原批方案基础上,根据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整体风貌整体保持与原批方案风格一致(详见公示图)。

(略) 述,调整后,项目 (略) 、楼栋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退间距、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绿地率、机动车数量以及非机动车数量等均满足已批总平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 (略) 公告栏(南宁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荣和观江府项目施工现场。

(三)南宁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2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在南宁 (略) 网站、今日头条(南宁 (略) (略) )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至8月3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 (略) 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 (略) (略) (联系电话:0771- 点击查看>> ,邮寄地址:南宁市 (略) (略) 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点击查看>> )。


南宁 (略)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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