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西安市临潼区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公告】西安市临潼区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 (略) (略) 发布 根据2020年3月20 (略) (略) 修订)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定于2022年8月22日在西安市自然 (略) (略) 就我区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举行听证会, (略) 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下午3:30
地点:西安市临潼区自然 (略) (略) 9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西安市临潼区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略) (略) 会各界代表。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需熟悉和关注西安市临潼区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 (略) 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5、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6、全体参会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人员接触,做好疫情防控。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西安市自然 (略) (略) 土地管理科。
2、报名要求:本次听证会可通过现场、网络两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于2022年8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公民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证书正本。网络报名则须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高荣娜 刘博
联系邮箱: @@@ 63.com
西安市自然 (略) (略)
2022年7月21日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 (略) (略) 发布 根据2020年3月20 (略) (略) 修订)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定于2022年8月22日在西安市自然 (略) (略) 就我区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举行听证会, (略) 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下午3:30
地点:西安市临潼区自然 (略) (略) 9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西安市临潼区2021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略) (略) 会各界代表。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需熟悉和关注西安市临潼区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 (略) 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5、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6、全体参会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人员接触,做好疫情防控。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西安市自然 (略) (略) 土地管理科。
2、报名要求:本次听证会可通过现场、网络两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于2022年8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公民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证书正本。网络报名则须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高荣娜 刘博
联系邮箱: @@@ 63.com
西安市自然 (略) (略)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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