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福美文化活动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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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福美文化活动中心项目)

  为实施南安市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我市已于2022年2月28日发布福 (略) 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4月3日,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 (略) )规定,现发布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二、拟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中“ (略) (略) 区集体土地0.8321公顷。其中农用地0.2016公顷、建设用地0.6305公顷。”更正为“ (略) (略) 区集体土地0.8321公顷。其中农用地0.5734公顷、建设用地0.2587公顷。”

  二、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且有效。

  三、该项目已完成土地现状调查、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本公告为南安市福 (略) 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30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 (略) (略) 区集 (略) 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为实施南安市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我市已于2022年2月28日发布福 (略) 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4月3日,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 (略) )规定,现发布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二、拟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中“ (略) (略) 区集体土地0.8321公顷。其中农用地0.2016公顷、建设用地0.6305公顷。”更正为“ (略) (略) 区集体土地0.8321公顷。其中农用地0.5734公顷、建设用地0.2587公顷。”

  二、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且有效。

  三、该项目已完成土地现状调查、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本公告为南安市福 (略) 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30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 (略) (略) 区集 (略) 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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