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维纳创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维纳创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维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 (略) (略) 1栋118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维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维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拟建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 (略) (略) 1栋118室( (略) 地理坐标:东经113°55" 点击查看>> "、北纬22°55"6.272"),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016m2,建筑面积1016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料配件3500万件,员工人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遵守环保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7-2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维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 (略) (略) 1栋118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维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维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拟建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 (略) (略) 1栋118室( (略) 地理坐标:东经113°55" 点击查看>> "、北纬22°55"6.272"),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016m2,建筑面积1016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料配件3500万件,员工人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遵守环保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7-2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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