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7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7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点击查看>>
传真:0429-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葫 (略) 项目 | 葫芦岛市第四人民医 院 | 辽宁省葫芦岛 (略) (略) | 沈阳化大生态 (略) | 该项目在辽宁省葫芦岛 (略) (略) ( (略) 院内),拟建设葫 (略) 建设项目,项目共设床位300张,日接待患者200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诊疗科室、情感障碍科、精神康复科、睡眠障碍科、心理咨询科、少儿心理科、老年精神科、急性干预科、司法鉴定科等门诊综合楼、住院康复楼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占总投资0.87%。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 (略) 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措施。 3、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 (略) 理站(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余垃圾、医疗废物、栅渣、污泥、废UV灯管,采取分类收集、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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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葫 (略) 项目 | 葫芦岛市第四人民医 院 | 辽宁省葫芦岛 (略) (略) | 沈阳化大生态 (略) | 该项目在辽宁省葫芦岛 (略) (略) ( (略) 院内),拟建设葫 (略) 建设项目,项目共设床位300张,日接待患者200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诊疗科室、情感障碍科、精神康复科、睡眠障碍科、心理咨询科、少儿心理科、老年精神科、急性干预科、司法鉴定科等门诊综合楼、住院康复楼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占总投资0.87%。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 (略) 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措施。 3、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 (略) 理站(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余垃圾、医疗废物、栅渣、污泥、废UV灯管,采取分类收集、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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