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西县海德新型脱硫环保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2022-07-26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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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陇西县海德新型脱硫环保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2022-07-2616:48

关于2022年7月26日定西 (略) (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陇西县海德新型脱硫环保用材建设项目

陇西县巩昌镇东巷村周家庄大沙地

甘肃中晶 (略)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东巷村周家庄大沙地, (略) 区建设,新增年产2万吨活性石灰生产线1条,安装机械化环保石灰竖窑1座,配套建设原料库、除尘脱硫设备、控制室等设施,项目占地面积约2400m2,本项目产品活性石灰可作为现有项目原料使用,也可直接作为产品外售。

项目设计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管理,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标准,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主要为石灰煅烧废气、原料混合产生的粉尘、石灰窑出料口产生的粉尘、石灰石及无烟煤储存产生的粉尘、汽车运 (略) 扬尘等。石灰窑煅烧废气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脱硫塔”达标排放,石灰窑出料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除尘器达标后排放,物料堆存于封闭式原料库,能够有效防止起尘,每日辅之洒水抑尘。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利 (略) 置,不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烟气治理产生的脱硫废水,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控制噪声污染。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略) 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值要求。

4. (略) 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一般可作为资源加以回收利用,杜绝了浪费及乱堆乱放导致的环境污染;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运输至政府 (略) 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指定生活垃圾集中 (略) 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脱硫塔产生的脱硫石膏、石灰竖窑产生的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除尘灰。灰渣和脱硫石膏为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除尘灰为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清理,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 (略) 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点击查看>> 传真:093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 (略) 13楼

邮编: 点击查看>>

关于2022年7月26日定西 (略) (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陇西县海德新型脱硫环保用材建设项目

陇西县巩昌镇东巷村周家庄大沙地

甘肃中晶 (略)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东巷村周家庄大沙地, (略) 区建设,新增年产2万吨活性石灰生产线1条,安装机械化环保石灰竖窑1座,配套建设原料库、除尘脱硫设备、控制室等设施,项目占地面积约2400m2,本项目产品活性石灰可作为现有项目原料使用,也可直接作为产品外售。

项目设计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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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管理,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标准,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主要为石灰煅烧废气、原料混合产生的粉尘、石灰窑出料口产生的粉尘、石灰石及无烟煤储存产生的粉尘、汽车运 (略) 扬尘等。石灰窑煅烧废气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脱硫塔”达标排放,石灰窑出料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除尘器达标后排放,物料堆存于封闭式原料库,能够有效防止起尘,每日辅之洒水抑尘。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利 (略) 置,不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烟气治理产生的脱硫废水,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控制噪声污染。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略) 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值要求。

4. (略) 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一般可作为资源加以回收利用,杜绝了浪费及乱堆乱放导致的环境污染;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运输至政府 (略) 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指定生活垃圾集中 (略) 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脱硫塔产生的脱硫石膏、石灰竖窑产生的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除尘灰。灰渣和脱硫石膏为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除尘灰为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清理,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 (略) 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点击查看>> 传真:093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 (略)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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