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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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的公示

昌吉 (略) (略) 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 (略) 的公示

按照《呼图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月调度工作要求及《自治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略) 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失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二、整改时限

2022年6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二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期对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执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和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正常传输。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 (略) 。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等三家企业已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入库, (略) 完成硬化。

二是超源化 (略) 家联系对接,对粉尘仪进行更换,相关设备已更新完成,已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力度,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正常传输。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方面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建设项目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法行为依法 (略) 。另一方面重点检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严、落实不力的相关单 (略) 理。

六、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994-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呼图壁县锦 (略) (略) 办公楼

昌吉 (略) (略)

2022年7月26日

昌吉 (略) (略) 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 (略) 的公示

按照《呼图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月调度工作要求及《自治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略) 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失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二、整改时限

2022年6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二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期对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执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和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正常传输。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 (略) 。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等三家企业已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入库, (略) 完成硬化。

二是超源化 (略) 家联系对接,对粉尘仪进行更换,相关设备已更新完成,已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力度,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正常传输。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方面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建设项目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法行为依法 (略) 。另一方面重点检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严、落实不力的相关单 (略) 理。

六、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994-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呼图壁县锦 (略) (略) 办公楼

昌吉 (略) (略)

2022年7月26日


昌吉 (略) (略) 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 (略) 的公示

按照《呼图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月调度工作要求及《自治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略) 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失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二、整改时限

2022年6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二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期对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执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和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正常传输。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 (略) 。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等三家企业已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入库, (略) 完成硬化。

二是超源化 (略) 家联系对接,对粉尘仪进行更换,相关设备已更新完成,已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力度,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正常传输。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方面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建设项目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法行为依法 (略) 。另一方面重点检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严、落实不力的相关单 (略) 理。

六、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994-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呼图壁县锦 (略) (略) 办公楼

昌吉 (略) (略)

2022年7月26日

昌吉 (略) (略) 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 (略) 的公示

按照《呼图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月调度工作要求及《自治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略) 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失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二、整改时限

2022年6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二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期对超源化工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执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和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正常传输。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 (略) 。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呼图壁县鑫旺源建材、新安特钢、永德水泥等三家企业已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入库, (略) 完成硬化。

二是超源化 (略) 家联系对接,对粉尘仪进行更换,相关设备已更新完成,已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第三方运维机构管理力度,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正常传输。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方面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建设项目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法行为依法 (略) 。另一方面重点检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严、落实不力的相关单 (略) 理。

六、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994-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呼图壁县锦 (略) (略) 办公楼

昌吉 (略) (略)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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