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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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林长制工作,根据《中共桐庐县委员会办公室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县委办〔2021〕 (略) )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等资源的主体责任,实现森林质量更优化,森林效益更明显,森林管护更高效,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各级 (略) 保护和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科室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奖惩有力的长效机制,为我镇打造“中国时尚针织第一镇”提供强有力的林长制工作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谐共生、生态优先。全面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制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我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针对我镇区域特点和林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统筹谋划、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坚持推进森林湿地资源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着力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发展美丽经济和美丽事业,推进生态惠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生态需求。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以林长制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类配套制度,推动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严格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略) 门协作,形成齐抓共 (略) 。

三、工作目标

2022年4月底,我镇基本建立覆盖全镇的林长管理体系,促进林业高标准保护高水平发展,建设高质量生态特区,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建立镇、村两级林长管理机制,实现森林湿地资源网 (略)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美丽 (略) 工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做出横村应有贡献,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供横村实践。

到2025年,实现森林增绿、增量、增收,林分质量提升“三增一提升”目标,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100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有量稳定在500公顷,自然保护地面积达800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在95%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率到100%,新增国土绿化规模1000亩。

到2035年,全镇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等保持稳定,资源总量不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碳汇能力全面增强,生态功能更加完善,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禁毁林开垦,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坚持林地定额、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公益林建设,强化公益林监管保护,确保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稳定。加快珍贵树种发展和针叶林阔叶化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和主导功能。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天然林皆伐改造。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森林古道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自然会保护地优化整合。强化林业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

(二)严格森林湿地保护。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严禁毁林开垦。科学实施全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坚持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林地占补平衡,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增加森林湿地碳汇,提升碳中和能力。加快森林城镇、“一村万树”建设,五年新增国土绿化面积1000亩。落实绿化职责,广泛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完善森林资源监测和执法监管。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融合国土三调数据,推进森林湿地资源数据年度更新,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监测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 (略)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提供基础数据。持续开展古树名木数量增减、生境、生长势、保护现状等动态监测管理。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强化“双随机”检查力度,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掌上执法”,创新森林资源监督机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四)深化林业制度改革创新。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略) 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引导林权流转交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林权抵押贷款,推动工商资本上山入林。加强林业股份合作组织、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培育,推进林权、林地经营权、预期收益权等抵押贷款方式,加强林业碳汇建设,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机制。推进经济林、林下经济政策性保险,探索林业债券、设立林业产业基金等金融产品。

(五)强化森林生态防控。全面提升森林防灾减灾的指挥应对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属地除治”原则,完善重大森林灾害防控机制,建 (略) (略) 会化服务机制,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美国白蛾监测预警。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森林防火规划,加强防火 (略) 点击查看>> 建设,完善护林员考勤体系建设,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将森林受害率稳定控制在有效范围内。开展林业污染防治,减少森林培育化肥、农药用量。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略) 会公共卫生安全。

(六)加快“兴林富民”建设。积极开展珍贵彩色树种造林、森林抚育、林相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通过补植、培育大径材等营林措施,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完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中药材、特色干果等产业,打造一批名、优、特、新林产品示范基地,推进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高效富民产业快速发展,提升森林食品精深加工,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非粮化”“非农化”整治为契机,引导林业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不断适应市场化需求。

(七)推进基层林业建设。健全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体系, (略) 点击查看>> 建设和管理,明确管护区域的护林、防火、 (略) 置措施,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提高森林湿地资源管护水平。建立“技术林长”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各村林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契机,大力推广“林技通”服务云平台,扎实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加强林技推广人员、新型经营主体、 (略) 、经营大户等培训,健全多元 (略) 点击查看>>

五、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设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管理体系,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主要承担林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毛晓红兼任,专职副主 (略) 站长詹连根同志兼任,专职工作人员3名。

林长制分工如下(具体分片情况见附件):

总林长:包来顺、骆宝丞

副总林长:毛晓红、高 成

林区总警长:刘先进

镇级林长: 王平军、华 鑫、陈界华、吴来洪、 点击查看>> 勇平、余 磊、王 华、毛晓红、刘先进、柴 蓬、高 成、周晨来、吴彩萍、许 杰、孙凌涛、各村书记

(二)主要职责

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对全镇各级林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作为重要指标,组织制定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全镇的重大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林业执法,推进林业生态价值转化。

副总林长:协助镇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督导及调度工作。

林区总警长:负责组织协 (略) 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镇级林长:负责管辖范围内林长制工作。

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注重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 (略) 点击查看>> 建设,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全镇林长制顺利实施。人大、政协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民主监督、专题协商等形式,助推林长制落实见效。

(二)健全运行机制。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林长制各项配套

工作制度,着力构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各级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组织全面督查均不少于一次,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统筹森林湿地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林长制督导考核,实行森林湿地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办法。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村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月考定薪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 (略)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加大投入保障。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财政保障,加大林业重大工程、林业基础设施、森林湿地资源监测、林业数字化管理等建设项目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

(五)推进整体智治。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完善科室协同决策机制,推进集空间规划管控、资源数据更新、林业生产管理、生态监测评价、林业灾害防控、护林监管考核于一体的现代林业综合治理,导入森林湿地保护发展管理与考核系统。

(六)强化宣传监督。加大林长制宣传,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制度, (略) 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要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略) 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各级林长在林长制推行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总林长。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林长制工作,根据《中共桐庐县委员会办公室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县委办〔2021〕 (略) )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等资源的主体责任,实现森林质量更优化,森林效益更明显,森林管护更高效,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各级 (略) 保护和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科室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奖惩有力的长效机制,为我镇打造“中国时尚针织第一镇”提供强有力的林长制工作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谐共生、生态优先。全面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制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我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针对我镇区域特点和林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统筹谋划、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坚持推进森林湿地资源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着力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发展美丽经济和美丽事业,推进生态惠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生态需求。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以林长制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类配套制度,推动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严格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略) 门协作,形成齐抓共 (略) 。

三、工作目标

2022年4月底,我镇基本建立覆盖全镇的林长管理体系,促进林业高标准保护高水平发展,建设高质量生态特区,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建立镇、村两级林长管理机制,实现森林湿地资源网 (略)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美丽 (略) 工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做出横村应有贡献,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供横村实践。

到2025年,实现森林增绿、增量、增收,林分质量提升“三增一提升”目标,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100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有量稳定在500公顷,自然保护地面积达800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在95%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率到100%,新增国土绿化规模1000亩。

到2035年,全镇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等保持稳定,资源总量不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碳汇能力全面增强,生态功能更加完善,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禁毁林开垦,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坚持林地定额、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公益林建设,强化公益林监管保护,确保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稳定。加快珍贵树种发展和针叶林阔叶化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和主导功能。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天然林皆伐改造。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森林古道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自然会保护地优化整合。强化林业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

(二)严格森林湿地保护。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严禁毁林开垦。科学实施全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坚持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林地占补平衡,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增加森林湿地碳汇,提升碳中和能力。加快森林城镇、“一村万树”建设,五年新增国土绿化面积1000亩。落实绿化职责,广泛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完善森林资源监测和执法监管。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融合国土三调数据,推进森林湿地资源数据年度更新,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监测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 (略)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提供基础数据。持续开展古树名木数量增减、生境、生长势、保护现状等动态监测管理。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强化“双随机”检查力度,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掌上执法”,创新森林资源监督机制,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四)深化林业制度改革创新。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略) 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引导林权流转交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林权抵押贷款,推动工商资本上山入林。加强林业股份合作组织、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培育,推进林权、林地经营权、预期收益权等抵押贷款方式,加强林业碳汇建设,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机制。推进经济林、林下经济政策性保险,探索林业债券、设立林业产业基金等金融产品。

(五)强化森林生态防控。全面提升森林防灾减灾的指挥应对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属地除治”原则,完善重大森林灾害防控机制,建 (略) (略) 会化服务机制,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美国白蛾监测预警。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森林防火规划,加强防火 (略) 点击查看>> 建设,完善护林员考勤体系建设,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将森林受害率稳定控制在有效范围内。开展林业污染防治,减少森林培育化肥、农药用量。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略) 会公共卫生安全。

(六)加快“兴林富民”建设。积极开展珍贵彩色树种造林、森林抚育、林相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通过补植、培育大径材等营林措施,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完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中药材、特色干果等产业,打造一批名、优、特、新林产品示范基地,推进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高效富民产业快速发展,提升森林食品精深加工,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非粮化”“非农化”整治为契机,引导林业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不断适应市场化需求。

(七)推进基层林业建设。健全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体系, (略) 点击查看>> 建设和管理,明确管护区域的护林、防火、 (略) 置措施,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提高森林湿地资源管护水平。建立“技术林长”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各村林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契机,大力推广“林技通”服务云平台,扎实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加强林技推广人员、新型经营主体、 (略) 、经营大户等培训,健全多元 (略) 点击查看>>

五、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设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管理体系,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主要承担林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毛晓红兼任,专职副主 (略) 站长詹连根同志兼任,专职工作人员3名。

林长制分工如下(具体分片情况见附件):

总林长:包来顺、骆宝丞

副总林长:毛晓红、高 成

林区总警长:刘先进

镇级林长: 王平军、华 鑫、陈界华、吴来洪、 点击查看>> 勇平、余 磊、王 华、毛晓红、刘先进、柴 蓬、高 成、周晨来、吴彩萍、许 杰、孙凌涛、各村书记

(二)主要职责

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对全镇各级林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作为重要指标,组织制定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全镇的重大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林业执法,推进林业生态价值转化。

副总林长:协助镇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督导及调度工作。

林区总警长:负责组织协 (略) 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镇级林长:负责管辖范围内林长制工作。

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注重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 (略) 点击查看>> 建设,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全镇林长制顺利实施。人大、政协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民主监督、专题协商等形式,助推林长制落实见效。

(二)健全运行机制。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林长制各项配套

工作制度,着力构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各级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组织全面督查均不少于一次,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统筹森林湿地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林长制督导考核,实行森林湿地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办法。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村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月考定薪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 (略)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加大投入保障。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财政保障,加大林业重大工程、林业基础设施、森林湿地资源监测、林业数字化管理等建设项目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

(五)推进整体智治。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完善科室协同决策机制,推进集空间规划管控、资源数据更新、林业生产管理、生态监测评价、林业灾害防控、护林监管考核于一体的现代林业综合治理,导入森林湿地保护发展管理与考核系统。

(六)强化宣传监督。加大林长制宣传,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制度, (略) 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要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略) 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各级林长在林长制推行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总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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